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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史何须丹笔重 人间自有素心知

——明代宁海廉臣王中小传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5年04月23日 10:13:43

  杨义安

  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清官”始终是承载道德理想的重要符号。明代作为监察制度高度成熟的时代,涌现出许多以廉洁著称的官员。宁海人王中正是其中典型——这位大器晚成的进士,在五十岁方入仕途,却以二十余载宦海沉浮书写出“清风劲节”的传奇。笔者通过梳理地方志书、宗谱文献与实录档案,试图还原这位明代中期廉吏的人生轨迹,剖析其身处腐败官场却始终持守节操的精神品格。其人生际遇不仅折射出明中期官僚体系的运行实态,更为我们理解传统士大夫的德行坚守提供了珍贵范本。

  早年经历与科举入仕

  王中,谱名孟中(后文皆用王中),字时中,号“梦卜子”,浙江宁海西店铁场人(今王家村)。按大里《王氏宗谱》所载,其先祖王子华从临海大田迁居宁海铁场,其家素重诗书,有“族中无白丁”的赞誉。

  九岁开蒙的王中在严父督导下勤学不辍,然科举之路坎坷异常。生于正统三年(1438)的他,直至成化二十三年(1487)方中进士,此时已是天命之年。明代家庭供养一位脱产读书人负担很大,除笔墨纸砚之费,每赴科考更需筹措巨额盘缠。

  值此困境,其妻陈氏(宁海越溪人,小丈夫九岁)毅然典卖嫁妆以资夫志。据《宁海县志》载,陈氏“鬻衣饰以充文墨,屏家务以专经史”,时人以“乐羊子妻”来形容她的贤德。当王中五十岁金榜题名时,长子永冽已二十一岁。多年的脱产学习,陈氏既要抚育子女,维持家庭运转,还要支持丈夫科举考试,其间有多少艰辛困苦,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

  巡按京畿与升迁山东

  笔者通过查阅成化丁未科的进士题名碑拓片发现,王中考中进士时,此科状元是江西铅山县人费宏,未来的内阁首辅。王中位列二甲第五十九名,被分配到了南京都察院做观政进士。按照明代的典章,观政进士是授官之前进行的岗前实习,以此来增加新科进士的从政经验。二甲进士的薪水标准是按照从七品的待遇来执行的,但是这部分薪水是“开支俱候半年以上”,因此王中的生活条件没有得到多大改善。

  按《孝宗实录》相关记载,王中做了五年的观政进士。一直熬到弘治五年(1492),才被实授南京河南道监察御史,升了半级到正七品,依然在太平门的都察院官署办公。虽然品级提升不高,但是河南道在十三道监察御史当中属于很重要的一道,不仅监管河南三司,还协管礼部、翰林院、鸿胪寺等衙门,甚至在京的羽林等六卫也在职责范围内。唐王等四位亲王、两淮盐运司、直隶扬州、大名二府等地也是他的管辖区域。

  正七品的俸禄依旧很低,以本色米及折色俸的收入来看,王中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很拮据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王中在任上仍然能做到“冰蘖自持”,堪称明代中后期罕见的清流典范。

  工部设在南京的各个场局每年要上交大量的建材、军器、丝绸等物资。此外,还要向光禄寺、太常寺供应礼仪祭祀的牲畜。王中每年经手审核巨额的物资流转,但凡伸伸手,自然是能捞不少钱。能在这个岗位上做到两袖清风的人,自然是非大毅力、大操守不可为之。

  明中期卫所体系已经开始崩坏,依靠军屯无法供应军队。卫所的军官经常占役士兵,甚至克扣军饷、侵占屯田的事件屡见不鲜。王中在参与南京户部仓库的清理工作后,将整理出来的部分钱钞和实物用于赏赐卫所军士,既整顿了财政,又保障了军队的稳定,展现了清廉奉公、勇于革除弊端的为官风范。在河南道任上,他所管理的工作,没有人敢徇私舞弊,南畿附近的商业环境也涤荡一清,商人和旅客纷纷称赞。

  弘治十二年(1499),因为工作成绩优秀,为官清廉正直,王中升任山东按察司佥事,不久又分巡辽东道。此时的王中已经在司法系统工作了十三年,积累了丰富的基层经验,调任山东按察司佥事,虽然岗位责任更重了,但是依然活跃在司法工作中。

  张天祥案的政治无奈

  弘治十六年(1503),辽东将领张天祥被揭发“杀良冒功”——谎称追击蒙古寇边,实为屠戮泰宁三卫无辜百姓,斩首38级骗取军功。御史王献臣弹劾后,大理寺吴一贯受命查证并回奏属实,涉案者皆判死刑。后张天祥暴卒狱中,其祖父张斌借势翻案,孝宗帝亲审此案时以证据疏漏为由推翻原判,最终吴一贯遭贬谪,实际负责勘案的辽东佥事王中等人亦被降调云南石屏州。

  此案实为弘治朝皇权与内阁博弈的缩影。孝宗借东厂密报强势干预司法,既震慑刘健等阁臣,又平衡边将势力。王中作为辽东道司法主官,深知张天祥罪行确凿,更看透皇帝“翻案立威”的政治意图,故御前陈情时仅述事实不作抗辩。

  在遭贬谪时,史载王中“无愠色”。他选择沉默赴滇,实因洞悉君主需以“纠错”彰显权威,司法真相反成次要筹码。其隐忍既凸显司法官员在皇权碾压下的无奈,亦折射弘治末期文官系统与君主意志的尖锐矛盾。一桩边镇冒功案,终成帝王权术的注脚。正是因为洞悉此意,所以他才能平静地接受了现实。

  清廉为官与晚年操守

  武宗皇帝即位后,大赦天下,王中被升任为南雄府(今广东南雄)同知,分管赋税、刑名、水利等具体事务。上级认为他长期以来在德行、才能和廉洁方面享有很高的声誉,深受他人敬重,于是专门委任王中负责抽分的工作。

  所谓抽分,指的是对特定商品交易按比例征收实物或货币的税种,主要涉及竹木柴炭等大宗物资,这是朝廷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执掌抽分税务,时人都认为是个油水丰厚、十官九贪的肥缺。王中在任上,更加勉励自己保持清廉的操守,将所得的俸禄都存入公家的库房,不私自动用。

  正德三年(1508)二月,王中病情危急,在床榻前依旧不忘叮嘱子孙要传承家风,坚守正道。他临死时对床前的孙子王寅(仲寅)告诫道:“勿污吾节!”言讫而逝,享年71岁。

  王中的灵柩返回家乡经过杭州的时候,当地的太监认为关于王中清廉的传闻不可信,于是多番盘问,甚至搜查他亲属的行囊,发现里面只有一些破旧的衣服和书卷,这让太监们十分震惊,感叹道:“真是天下少有的穷官啊!”

  遥想当年王中出任监察御史的时候,妻子陈氏曾对他说千万不要贪赃枉法,毁掉家族的清望。王中在二十余年的宦迹生涯里,本有无数次的机会改变贫穷的家庭环境,或许是因为妻子的贤惠,也或许是因为祖上素有清白之风气,使其临财毋苟得,操守若泰山之磐石,任洪涛拍岸、飓风摧城,犹自岿然不动,但守寒斋一盏青灯。

  儒臣的精神光谱

  在王中所处时代的经纬交织中,一个地方士族出身的官员,用毕生践行着“穷达皆以泽民为念”的儒家理想。五百年白云苍狗,当年宁海县为王中所立的“光启坊”“绣衣坊”已难寻踪迹,但清廉者的生命早已化作地域文化的精神基因。纵使我们无法与当年的王中实现对话,但一句“清风不必人见,明月自会当空”的评价却始终留给了他。

责任编辑: 吴国静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