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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小林飞刀”:大热天每星期停电两天,烦死了。我们周围好像就屠家线停,别的村从来不停,是不是欺负我们是小村哪?
县供电局相关负责人答复:最近屠家线正在进行改造,到改造结束后,就不会出现这个情况了。对于改造期间给你们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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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yushni”:路灯照明的时间是怎么设置的?夏天天还很亮的时候路灯就已经开了,到早上7点左右还没关。(现在用)电这么紧张为什么不好好调节?还有就是,国华电厂就在我们宁海,电厂的电我们宁海人民能享用到吗?为什么还要拉闸限电?电厂在自己家,为什么还要停电?难道就为了增加税收……希望局长能给我们解释一下,谢谢!
县供电局相关负责人答复:路灯照明的时间设置是这样安排的,老(城)区手动控制,新发展的路灯采用电脑自动控制(按光照度等)。谢谢你的建议,我们将根据具体的情况对路灯的停关(时间)进行及时变更。一般情况下,早上4:15—4:30(夏令)关灯。另外,国华电厂虽地处宁海,但电力供应先上大网然后再统一调配,不存在国华电厂电力直供宁海这样的情况。当上级电网出现超负荷运作或出现电源紧张局面,县供电部门也会根据上级调度要求拉闸限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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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huimin”:可能大家都还记得几年前,供电部门强行要求电费缴纳要在工商银行开户,采用预存代扣方式缴纳电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供电部门少了欠费催缴的事,用户也可以减少排队,对此我也不表示反对,因为我也没空去营业厅排队。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个问题:你们当初强行推出这个政策,要求用户预存缴费,为什么不主动将发票送给我?用户用电消费,已按你们的规定预存缴费了,凭什么不给我们发票?如果还要我们自己去银行或你们的营业厅打印,那当初为什么要强行推出预存缴费?是不是所有的规则都以你们方便为准,只有你们定的才是标准,而且用户只能接受你们的标准呢?按《消法》“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你们应该主动向通过银行代扣的用户出具发票,详细注明起止电度数、当月消费电量、单价、总消费金额等内容,以便于用户监督你们的收费是否与实际相符。这应该是你们的义务,可为什么到现在也不执行?
县供电局相关负责人答复:由于上级规定电费发票只能在供电窗口打印,我们也在向上级反映,寻求解决办法。如果你需要详细用电清单,请你告诉抄表人员或我们,以便我们在抄表时将详细清单提供给你。如果你需要电费短信告知服务,可致电95598服务热线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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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周督办☆ |
要求提前告知用电情况
反映人:市民郑先生
情况:希望能提前告知用电具体度数以及应付电费额度。
落实部门:县供电局
承诺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
| ☆ 上周回复 ☆ |
潘天寿广场晚上的音乐声影响学生晚自习。
县教育局相关部门答复:已经与潘天寿中学取得了联系,因现在是暑假期间,学校已经决定从下学期开始将靠近西边的班级进行调换。 |
| ☆ 下周提示 ☆ |
下周四(7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百姓事马上办·夏令局长民生热线”将邀请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与广大市民和网友交流互动,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敬请关注。
环保局:负责对本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监督大气、水体、噪声、土壤、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有害性射线、机动车以及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及区域开发项目的环保审批;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全县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和协调解决行政区域间、流域间的环境污染纠纷和重大环境问题。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域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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