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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正在开展的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促进我县卫生行风进一步好转,宁海县纠风办、宁海县卫生局决定从2008年7月25日至2008年8月25日对全县各级各类医院开展专项投诉活动。
一、投诉内容:
1、医院未按规定实行医疗收费公示的; 2、医院未提供住院病人日费用清单或门诊药费清单的; 3、医院药品和检查收入与奖金分配相挂钩的; 4、医院聘用无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 5、服务态度差、便民措施不落实,推诿、刁难、拒诊病人的; 6、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和收受病人“红包”的; 7、在医药购销活动中收受商业贿赂的; 8、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医疗服务行为。
二、投诉方式:
1、电话投诉:县纠风办65528551,县卫生局65209595。 2、信函投诉:宁海跃龙街道县前街18号宁海县纪委纠风室,邮编:315600;宁海跃龙街道天广路12号宁海县卫生局办公室,邮编:315600。
三、投诉要求:
投诉事项要具体说明被投诉单位及人员、时间及经过等情况,以便核实查处;鼓励署名投诉举报。
宁海县人民政府纠风办 宁海县卫生局 200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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