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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宁政办发〔2007〕54号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7日印发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我县自2000年编制、实施《宁海县矿产资源规划》以来,在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实现了近期规划目标,为我县的生态县建设、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矿产资源的规范化和市场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源发〔1999〕356号)、《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发〔2006〕255号)和全省矿产资源规划工作会议精神,为使《宁海县矿产资源规划》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总要求,以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为目标,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县建设的要求,充分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倡导节约和合理利用。 (二)工作目标:2007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的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对第二轮《宁海县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的领导,对县矿产资源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作相应调整: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交通局、县农林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供电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编制计划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第二轮《宁海县矿产资源规划》的起草工作。要认真总结第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情况,衔接其它相关规划,充分征求并综合各成员单位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组织评审,及时提交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报批稿和送审稿。 各成员单位要把我县的第二轮矿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编制第一轮《宁海县矿产资源规划》的基础上,认真、主动地提出本部门对第二轮矿资源规划的编制意见,按规定提供本部门的规划或相关资料,对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文本提出修改意见,并参与评审。 各成员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按照各自的职责,立即开展第二轮《宁海县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县国土资源局与其他成员单位相互之间,要主动沟通,加强合作,确保年内完成第二轮《宁海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附件:宁海县矿产资源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
○七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资源 规划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团、新闻单位。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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