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 宁政办发〔2007〕25号 |
|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7年3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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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海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政发〔2006〕11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现将总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总 指
挥: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常务副县长 副 总 指 挥:副县长(县长助理)、县人武部部长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县监察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贸局(粮食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安全监管局、县环保局、县农林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劳动保障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人防办、县城管局、县民宗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质监局、县气象局、宁海海事处、人民银行宁海支行、县供电局、县电信局负责人。 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设在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应急办负责总指挥部日常工作。总指挥部下设五个指挥中心: 一、县社会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指 挥: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根据应急需要,由县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等单位抽调。 县社会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县公安局。在县应急指挥总平台设计组建之前,县社会安全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全县应急指挥总平台的职能。
二、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中心 指 挥: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县水利局局长、农林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气象局局长、民政局局长 成 员:根据应急需要,由县水利局、农林局、海洋渔业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科技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局等单位抽调。 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县水利局。 三、县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 指 挥: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根据应急需要,由县卫生局、农林局、海洋渔业局、财政局等单位抽调。 县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县卫生局。 四、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指 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根据应急需要,由县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粮食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水利局、农林局、海洋渔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局消防大队、宁海海事处等单位抽调。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县安全监管局。 五、县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指
挥: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县建设局局长、城管局局长、人防办主任 成 员:根据应急需要,由县人武部、人防办、建设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等单位抽调。 县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县人防办。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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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词:机构 事件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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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团、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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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7年3月26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