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07〕8号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宁海县政府办公室收文发文办理工作规程》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制度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团、新闻单位。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