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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 宁政办发〔2006〕72号 |
|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6年10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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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掌握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现状,了解农民的真实需求,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合理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现状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对象为县域范围内所有自然村及以上的村庄。调查内容分为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以及问卷调查等三部分,具体内容由县农办统一印制下发,并按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统计填表,重点调查村庄通路、水、电、广播、电视、电信,以及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现状,了解农民群众最迫切要求解决的事项,明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方向、工作重点和具体村庄,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依据。 二、调查方式 这次调查是一次全县性的专项普查。能通过互联网发送电子文档的村要形成电子文档,通过“浙江农民信箱”,将电子邮件发送到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不能通过互联网发送电子文档的村以书面形式填写表格一式两份(一份送镇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一份存档)。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逐村审核和汇总后,将汇总表和村原始表及汇总分析报告统一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县农办。村庄基本情况的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
31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现状的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 三、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总体上安排一个半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培训阶段(9月25日—10月25日)。10月9日召开动员会议,作出全面部署。10月12日,县级经办人员参加省农办组织的培训。10月20日左右,县农办对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二)调查实施阶段(10月26日—11月10日)。以各村文书和驻村指导员为主要力量,开展全面调查。同时,相关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查、指导和帮助。 (三)汇总分析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分别由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办对调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统计和分析。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有关单位就完善村庄规划、实施分类指导、破解制约新农村建设的瓶颈等方面提出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县农办。 四、工作要求 (一)准确填报,确保调查质量。调查人员在调查中一定要进村入户,耐心细致地按照要求据实统计填表。填表后,村文书和驻村指导员要签名,村委会要盖章确认,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办人员将调查表录入电脑,经审核后,将电子文档和调查表上报县农办。 (二)搞好培训,提高调查人员的业务水平。本次调查内容多,指标概念新、范围广、要求高,县农办要对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业务骨干、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村文书和驻村指导员进行以村庄基础设施调查操作实务和“浙江农民信箱”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并做到应训尽训,务必使每一位参加调查及有关人员对调查指标的概念理解正确,填写规范完整,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调查工作。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在10月18日前落实业务经办人员(要求会使用Word、Excel及农民信箱),并将名单报县农办经济发展科,统一安排培训。 (三)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县政府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县农办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县财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林、水利、环保、统计、供电、水务、通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分类指导,积极支持调查工作。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时间搞好调查工作,要选派熟悉村庄情况、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下村指导和帮助调查人员开展调查工作。同时,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安排足够的工作经费,确保全县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事业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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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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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词:农业 农村 设施 调查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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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团、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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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6年10月16日印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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