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名称:宁海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胡陈乡4号排涝站工程 预算造价:约34万元。工期30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叁级及以上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职称为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报名时间:2006年5月9日—5月11日16:30止 报名地点: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县建设银行内) 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6、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以上各材料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红章)。无效的将被拒绝。7、本工程限县内具有上述条件的施工企业(包括分公司)。8、在报名时提交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现金)。否则不能参加报名。 电话:13777296060任旦
0574—65579010彭才华 宁海县胡陈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