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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林东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教育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使我们国家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辉煌。作为公安工作来说,创新永远是灵魂。只有创新,公安工作才能进一步发展,只有创新,我们才能取得更大突破。 一是要在执法理念上求创新。几年来,我们先后开展了“大讨论”、“大接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一系列的活动,归根结底就是要求全体民警进一步转变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进一步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肯定民警主流的同时,不可否认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主体、轻细节等现象。在评价体系中,考核绩效作为一枚极具分量的砝码,已成为衡量工作、衡量执法效果的唯一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民警的是非观、真伪观、荣辱观,民警分不清是以“民”为重还是以“考”为重。我们要围绕做好“两个最大限度”这篇文章,真正转变执法理念,把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全县公安机关学习、实践十七大精神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做到执法为民。 二是要在警务机制上求创新。在“三基”工程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构建了刑侦双层打击的架构、确立了治安部门“三大中心”的地位,对勤务运作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已经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但是全县防控基础设施建设的薄弱、社会化进程的滞后等因素极大地限制了公安职能的发挥,全县公安机关为了完成“保稳定促和谐”的历史使命,自我加压、主动进攻,全力保证全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我们要正视困难,在观念上、软实力上求突破,围绕流动人口管理、防控体系建设、信息化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我们的警务机制更加符合宁海实际,更加有利于提高公安工作实效。 三是要在狠抓队伍上求创新。队伍永远是全县公安机关的根本,更是保证。近几年来,我们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思路,始终把队伍放到突出的位置来抓,保证了业务和队伍年年上台阶。局党委提出今年在全警中开展“沟通、和谐、解忧”为主题的谈心交心活动,将有利于党委进一步把准全警的思想脉搏,增强民警之间的交流,集全警之智、聚全警之力,完成我们承担的使命。在队伍管理上,我们要始终做到创新载体、强化激励,最大限度地用足从优待警政策、最大努力争取从优待警政策、最早时间发现苗头性违法违纪案(事)件、最严厉地处理较为典型的违法违纪案(事)件,确保队伍永远保持奋发上进的发展势头。 四是要在服务发展上求创新。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全县公安机关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围绕“服务”这个永远的主题,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要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对法律赋予的管理职责,要创新思路、机制和方法,做到管理“不失位”。要更新管理理念,提高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做到服务“不越位”。要适应城市化的发展要求,推进户籍、治安、交通、消防、边防、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对“社会人”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的方式方法。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抑制、减少其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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