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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霖军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列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的要求。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一定要与人大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始终按照宪法和法律要求,以围绕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为立足点,以关注民心、改善民生、维护民利为着力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努力推动我县人大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县人大常委会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县委的领导,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来确定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同步,工作合拍。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和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时,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取得县委的同意和支持。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时,要严格依法律、按程序办事,依法行使职权,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县委重大决策和意图的实现,保证县委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树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指导思想,无论是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常委会会议议题,还是安排常委会一些重大活动,都必须突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重点,通过全面有效地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民主决策作用,围绕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全面的、长远的、重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审议讨论,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对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加大对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社会发展项目和民生工程的监督力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坚持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切实加强代表工作,紧紧依靠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工作,使代表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轨道。要拓宽代表工作途径,引导代表更好地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行使好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坚持走群众路线,使各项工作牢固建立在民主、科学的基础之上,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切实做好人大的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地方人大工作的探索创新必须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民主法制建设是一个渐进过程,既不能消极等待,也不能急于求成,只能根据现阶段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情况,把握时机,逐步推进。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律性、程序性、规范性,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才能积累经验,开创新局面。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总结完善,切实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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