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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局长王能选———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6年11月21日 8:37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对于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对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传播、引导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浓厚的法制氛围。今年是“五五”普法启动年,我县“五五”普法规划已经出台,我们要按照规划的要求不断创新理念、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坚持求真务实,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疏导、防范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稳定的基层基础。司法行政必须不断适应矛盾纠纷构成复杂化、表现形式多样化的新情况。目前,我县正大力推进“矛盾纠纷不出村”活动,通过这一活动,不断探索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措施,提高质量,确保全县调解率达到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
  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工作的法律服务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组织和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及法律援助人员,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化解矛盾纠纷,为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使人民群众和弱势群体都能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充分发挥依法治理的监督、规范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民主法治环境。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到今年年底,确保全县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达标面60%,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达标面40%,进一步促进全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依法治县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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