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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农村是关键,也是重点。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宁海实际,我认为当前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工作: 始终把发展经济作为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首要任务。继续以土地流转为切入点,发展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科技水平和品牌效应。切实加大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和转移力度,在发展职业农民的基础上,加快农民向产业工人乃至市民的转移,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进而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继续把村容整洁作为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抓手来抓。深刻理解新农村建设的内涵,从农民最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迫切问题入手,把“净化大地、美化家园”活动作为突破口,点、线、面结合,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切实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落后局面,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要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保证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向农村的覆盖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大力推动社会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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