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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升尧
近年来,胡陈乡党委、政府大力扶持农业合作社建设,以农业产业化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民组织化程度取得了较大提升。随着该乡农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农业组织化、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得到了快速发展。合作社在农业发展中取得的成效日益显著,发展共识已初步形成。但同时,该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将就该乡农业合作社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进行剖析探讨。
一、取得的成效 1、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胡陈乡在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时,非常注重合作社对农产品的品牌建设。指导思想就是:“以品牌促进效益,以效益引导流通,以流通开拓市场,以市场决定生产。”合作社在组织农户的产品进入市场时,充分发挥农产品注册商标的作用。以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稳定的订单供货,使农户的农产品获得较好的价格和收益。从而帮助农户规避市场风险,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又使订单企业得到了农产品质量和数量上的保证。随着“梦鼎”牌农产品的知名度迅速提高,生产规模逐步扩大,“梦鼎”系列农产品的市场覆盖面不断扩大。2004年,该合作社的2000亩洋芋通过了国家级绿色产品认证。2005年,合作社2800亩的洋芋基地通过了宁波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验收。2006年,合作社的1500亩水蜜桃通过了国家级绿色产品认证。现在,该合作社已拥有两个国家级绿色产品证书;所生产的“梦鼎”系列农产品已覆盖宁波、杭州、上海等地区。2005年,宁海县梦鼎农业合作社被县委、县政府认定为县级示范合作社。
2、连接企业、农户、市场的纽带,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胡陈乡通过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建立起了连接企业、农户和市场的纽带,为广大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引导农户走向市场,加强了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实践证明,这样的利益机制可以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如2004年非订单洋芋跌至每公斤0.38元的情况下,宁海梦鼎农业合作社仍以每公斤0.72元的合同价收购社员种植的宁波上好佳食品有限公司的订单洋芋,再加上结算时合作社二次返利每公斤0.02元,合作社共支付社员资金110万元。2005年宁波乡亲浓食品公司的订单苔菜,无合同的苔菜没有人收购,签订合同的苔菜均以每斤0.3元的保护价收购,从而极大地保护了农户的经济利益,也加快了胡陈乡的农业产业化进程。
3、拓宽服务领域,加强农业科技服务
以胡陈乡宁海梦鼎农业合作社为例,该合作社由乡农办农技干部牵头创办。依托这一优势,该合作社通过与县农业科技部门加强合作,对社员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同时利用其能及时掌握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动态和各种农技信息的优势,通过连接市场、龙头农业企业、农户,把服务渗透到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如2005年,该合作社共开展各类农技培训7次,社员受训人数1200人次,带领社员外出参观学习2次,印发病虫害情报11期,发放各类农技信息资料2000余份。按国家级绿色产品的要求,编写胡陈蜜桃生产标准、质量标准,并筹措资金将这些标准编印成册分发给社员,在全乡范围内推行标准化生产。还专门收集、分析预测市场信息,为广大社员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农技咨询等服务,引导社员正确开展生产经营。
二、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近几年来,尽管胡陈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政府部门的推动引导下,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从总体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还存在着规模不够大、市场覆盖面小,内部运行机制不够规范,带动力不够强和技术管理人才缺乏等情况。因此,从胡陈乡的实际情况来看,要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良好发展,让其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积极宣传引导,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胡陈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数建立时间并不长,经济实力较薄弱。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对其培育和发展,要加大多方面的扶持和引导力度。一是宣传引导,提高认识。组织广大种植养殖大户、购销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吸收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举办学习培训班,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建设,应根据每年乡财政收入的实际情况,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投入到合作社的建设中去。此外,还可以尽可能地向上级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扶持乡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2、健全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合作社的运作 目前,胡陈乡已成立的8家合作社,都按照《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条例》成立了合作社内部管理机构,如: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设机构,并依法制定了合作社章程。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一些规模偏小的合作社在日常运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虽然成立了管理组织机构,但仅流于形式,大多停留在文件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很少参与合作社管理。日常工作主要由合作社负责人一人操作,社员参与合作社民主管理意识不强,合作社也缺乏资金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为此,胡陈乡在今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中,应积极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健全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尤其要加大对规模小、经济弱的合作社的帮扶力度。使其真正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来规范化运作。同时,要建设一支具有一定文化素质的懂经营、懂管理的人才队伍,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3、打造合作社农产品品牌,提升合作社发展空间 拥有一个较高知名度的农产品品牌,能使合作社农产品在市场中具有强大的竞争力。为此,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制订严格的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保证农产品的质量,提升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实现农产品的规格化、标准化,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目前,胡陈乡仅宁海梦鼎农业合作社拥有一个国家级绿色农产品品牌。因此,应根据各农业合作社的实际情况,鼓励、指导、帮助各农业合作社积极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也可考虑通过协调,整合资源,让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其它合作社与梦鼎农业合作社合作经营,共同使用“梦鼎”商标,推进胡陈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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