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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海县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县政协机关设3个正科(局)级综合办事机构:县政协办公室、专委会工作办公室、委员工作办公室。
(一)县政协办公室
县政协办公室是县政协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政协全国委员会章程》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转变作风,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职责。
2、及时了解并综合反映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要求、建议,提交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或政协领导审议,并将审议情况和结果向中共宁海县委、县政府反映,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3、按照《政协章程》规定和本会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议的决议,提出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的建议,提供主席会议或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按照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或全委会议的工作计划,以及主席、副主席交办的日常工作,及时拟定方案,组织实施,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作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综合沟通,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为政协工作的实施当好领导的助手。
4、认真做好文件、人民来信的收发、处理、催办和保密工作,准确完整地做好各类会议记录,积累历史资料,及时记载政协记事,办好《宁海政协》、《意见与建议》和《社情民意》。
5、负责接待海内外来宾和本县各界人士,开展联谊交友活动。
6、管理好本会机关的财产、档案资料、图书,做好财务、老干部、车辆调度和安全工作,搞好文明卫生,努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根据县政协办公室的职责,政协办公室设3个职能科:
1、秘书科
负责做好各类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会务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及信息、委员联络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提案委员会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宁海政协》、《意见与建议》、《社情民意》编辑刊出工作;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服务工作。
2、综合科
负责起草政协领导在各类会议上的讲话材料;负责做好撰写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等政协全会有关材料工作;负责各专委会调研材料的起草撰写工作及政协机关各类工作的计划草拟和总结工作;做好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服务工作。
3、行政科
承办政协机关的行政事务、后勤接待工作。热情接待各界人士,努力做好联络服务工作;严格财政纪律,管理好机关的财务、财产;抓好安全保卫、管理好车辆,做好卫生、会务等工作。
(二)专委会工作办公室
专委会工作办公室是县政协为工商经济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科技委员会、三胞联谊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文化体育委员会、医药卫生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环境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经常性活动提供组织、协调、服务、指导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全国政协章程和省、市、县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有关规定,研究部署上述专委会的工作计划。
2、组织、协调、服务、指导上述各专委会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座谈讨论、考察视察和专题调研等履行职能活动,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推动上述各专委会和县委、县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对口联系活动,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4、充分发挥人才优势,积极组织各专委会及广大政协委员开展科技咨询、技术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
5、广泛联络各界人士,进行牵线搭桥,做好服务工作,为发展我县外向型经济发挥积极的作用。
6、及时综合各专委会活动情况,向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三)委员工作办公室
委员工作办公室是县政协组织委员学习培训、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为政协提案委员会、文史委员会和政协委员会联络组开展经常性活动提供组织协调、服务、指导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全国政协章程和省市县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有关规定,研究部署上述有关委组的工作计划。
2、负责指导政协委员会联络组开展学习等有关活动。
3、加强与政协委员会和各界人士的联系,健全信息网络,广辟信息来源,及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
4、负责做好政协提案立案、交办、办理和督办的有关协调、服务工作。
5、负责做好文史资料编辑刊出的有关协调、服务工作。
6、承办主席会议、常委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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