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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海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出县直各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并进行分类指导。
(二)指导县直各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
(三)指导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中层干部的理论培训。
(四)指导县直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参与县直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协助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检查监督各单位落实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向县委反映县直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五)指导县直各单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六)负责县直各单位党组织换届工作的组织管理、督促检查;负责县直各单位机关及有关部门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和培训工作。
(七)指导县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并对本单位行政干部的任免、奖惩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县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县直各单位县管党员干部违反党纪问题的审议和其他党员违反党纪处理决定的审批。
(九)领导县级机关工会、团工委、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管理上述群众组织的领导班子。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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