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公出国(境)报批手续
(一)申报程序
企业和事业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审核(直报单位除外)、县直属部门报当地政府审核后报宁波市外办审批。党政机关干部按规定手续办理后报宁波市外办审批,其中副县局级以上干部,由宁波市外办审核后报送市领导审批。
(二)申报所需材料
1、本市出访组团(人员)
(1)请示件(企业免);
(2)外方邀请函(本土发出,内容包括:出访人姓名、身份、任务、出访时间、在外时间、费用承担等)及译文;
(3)因公出国(境)人员呈报表(逐项填写,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4)其他有关材料。
2、参加中央部门或跨地区组团
(1)请示件(企业免);
(2)因公出国(境)人员呈报表;
(3)中央部门或相关地区出具的任务批件、任务通知书;
(4)在外日程安排表、出访费用明细表。
参加展览或培训团组,还需提供贸促会或国家外专局批复,由宁波市外办予以确认。其他团组除上述1、2、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有审批权的组团单位征求意见函及团组人员结构情况表,由市外办报省外办同意复函后凭任务批件、任务通知书予以确认。
咨询电话:87186501
二、申办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
需提供任务批件(确认件)、人员审查批件、外方邀请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出国人员小二寸近照,外聘人员还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87279823、87341084
三、申办因公护照、赴港、澳通行证时限
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工作时限为3个工作日,加急为1个工作日,特殊团组急事急办。
咨询电话:87279823、87341084
四、申办外国签证所需材料及时限
根据外国驻华使、领馆要求,需提供外方出具的邀请函及其它相关签证材料。签证时限各国均不相同,申办单位可随时咨询。我办的工作时限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为3个工作日,加急为1个工作日。(以上工作日不包括邮寄时间)。
咨询电话:87341084、87379823
五、提高服务质量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诚实守信、优质高效、清正廉洁、兑现承诺、改进服务、方便群众。
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五个不准,即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自利;不准接受申办单位的宴请和用公费支付的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向服务对象索要钱物;不准将个人支付的费用向服务对象单位报销;不准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并设置专用举报电话和群众信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出国审批87279087,申办因公护照、赴香港、澳门特区通行证、申办外国签证87279416。
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的外事方针、政策、规定以及省、市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协调市级各部门的外事工作和重要涉外活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协助中央、省有关部门做好需要我市配合的外事工作。
(三)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和赴港澳人员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副局级及以上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核、报批和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工作;办理全市因公出国人员护照、因公赴港澳人员通行证和代办外国签证(签注)工作;审核全市跨地区、跨部门的出国团组,并办理确认手续;办理外国人来华签证函电和领事认证及其他领事业务;负责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审核事项;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对出国(境)人员进行有关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
(四)负责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及其他重要外宾和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官员;管理来甬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外国记者来甬采访的接待工作;协调、办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五)管理我市与国外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关系城市的交往工作,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开展我市与世界各国民间友好组织的交流活动;指导和管理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团体和县(市)、区与国外建立相应友好交流关系;负责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三资企业外方人员工作,核发外国专家证;承办授予外国友好人士荣誉称号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组织外事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翻译职称评审工作。
(八)协助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的外事教育工作;会审我市重要涉外报道和有关文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开辟、调整和外事业务指导工作。
(九)协助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执行情况;查处涉外违纪案件。
(十)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涉外中介机构,规范制度建设。
(十一)承办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各县 (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外事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市政府北大院六楼)
邮政编码:315010
联系电话:87279844、87186506、87186507
传真:8718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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