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招收年龄不超过18周岁,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小学、幼儿教育事业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幼师专业只招女生)。
2.报名办法: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地常住户口簿,到县招生办公室报名(个人或集体均可);历届初中毕业生持本地常住户口簿、初中毕业证明和所在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初中毕业后工作、学习、表现情况证明,到县招生办公室报名。
3.招生办法:
(1)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实行提前报名,提前面试,统一文化考试,提前择优录取。
4.学生待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人民助学金,五年制毕业生享受大学专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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