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1.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报考办法: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持居民身份证及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1张,到有关交通银行指定网点报名;部分专业如公安、护理、律师等专业须组织集体报名,须考生凭准考证报名。
3.考试:考试每年举行4次,上一年9月初报考第二年4月下旬自考;3月初报考当年10月下旬自考;6月初报考7月初自考;上一年12月初报考第二年1月自考;1月、7月自考报考条件必须报考过10月、4月自考科目。
4.宁海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城关镇龙灯墙18号
联系电话:0574—65560354
邮编:3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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