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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治理狗患要法制先行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6年11月3日 11:13

  “狗患猛于虎”,读罢近来本报有关津城狗患的系列报道,相信每个人都会认可这样的标题。短短五个字背后,是一组血淋淋的数字:城区几乎每天有40人被狗咬伤,注射狂犬疫苗的人数每年递增20%,被狗咬伤染上狂犬病致死的病例也有所抬头。

  不仅仅是天津,从全国范围来看,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的狗患问题也呈现上升趋势,截至9月,全国累计报告狂犬病发病数2254例,相比去年同期上升近三成,狂犬病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报告死亡人数最高的传染病病种!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由于数量激增且缺乏管理,现在这个朋友在给自己主人带来快乐的同时,给周围的人们也带来了更多的烦恼:随地便溺、狂吠扰邻甚至伤人致死,城市狗患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管狗先要管人,但是从各地目前采取的措施来看,除了开展文明养犬的舆论宣传之外,在行动上多以阶段性的集中整治为主,这样的做法短期内虽然收效显著,但是也往往使得市民违规养犬的行为从地上转为地下,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宠物犬伤人的问题。

  这方面国外的一些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比如说,美国法律中有个著名的“三吠”原则,在居民区内犬吠超过三声,狗主人就要受到相关法律的惩罚。再比如,根据纽约市《恶犬法案》规定,因为狗主人的放任或疏忽导致狗伤人事件发生的,狗主人要被判处90天的监禁。

  养狗是一种个人行为,但是不能将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些看似苛刻的法律法规,形成了一套强有力的犬类法制体系,可以有效地对养狗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一方面既赋予公民养犬的权利,同时又保护非养犬者不受养犬邻居干扰的权利。

  而反观国内的情况,虽然很多城市都针对市民养犬行为制定法规性文件并实施,但是执行起来却收效甚微,基本上形同虚设。而如果彻底治理狗患,恰恰需要类似美国的这种全方位的法制体系,才能建立起防止狗患的长效机制。

  需要大家达成共识的是,治理狗患的目的绝不是为了限制养狗,而是要求养狗者树立起依法养狗的自觉意识和公德意识,这样,狗才能真正成为人类的朋友而不是“公敌”。

来源:北方网—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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