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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患”还是“人患”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6年11月1日 14:15

作者:吕蕾

   当养狗成为一种时尚时,不少棘手的问题也随之而来。据统计,今年全国各地被狗咬伤的人数不断增高,因狂犬病发作而死亡的事故也逐渐上升。
    “狗患”问题如何解决?“狂犬病”致人死亡事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深切关注。

 爱狗厌狗各执一词

    朱女士养狗已经有5个年头了,是典型的“爱狗族”:“我以前身体不好,小病不断。退休后一个人在家很无聊,身体非但没好转,反而更虚弱了。为了让我白天有个‘伴’,女儿就送了我一只小京巴狗。后来我天天遛狗,不仅心情变得愉悦,还锻炼了身体,大家都说我气色好了很多。”
    用殷小姐的话来说,养了半年多的西施狗是她的“心肝宝贝”。“上了一天班,我累得都不想说话了,可回家一看见摇头摆尾的小家伙,顿时感到轻松了许多。有时门口稍有动静,小家伙便会跑到门口汪汪叫几声,真是很有灵性。”
    对于“爱狗族”来说,可爱的宠物狗是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员,这从养狗人对其爱犬“宝宝”、“儿子”之类的亲昵称呼中便可见一斑。
    有资料显示,98%的宠物饲养者经常与宠物“交流”。减少寂寞感,使生活不再单调,这是不少人饲养宠物的主要原因。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朱女士那样爱狗。与她仅一楼之隔的王女士说:“我不养什么狗和猫,脏都脏死了,毛和粪便弄得到处都是。”
    小刘正准备参加托福考试,他用“养狗成风”来形容小区里的现状。小刘告诉笔者,他那幢楼的顶楼就住着一个“养狗专业户”,狼狗、斑点狗、雪橇犬,好几个品种,每天狗吠声不断。到了夜深人静时,狗吠声更是此起彼伏,吵得人难以入眠。
    “白天我要上班,晚上好不容易有点空余时间看书,正背着单词,窗外突然响起一连串狗吠声,刚刚记住的单词一下子就忘了。”
    有人将狗吠声视作“噪音污染”,可养狗者却不这么认为。殷小姐表示:“遇到陌生人路过,小狗只不过本能地叫几声。相对于外面施工的噪音或者小区里的汽车喇叭声,这种叫声又算得了什么呢?”

养狗扰民的确是个问题

    小刘的邻居王先生气愤地说,自从两年前顶楼人家开始养狗起,自己就再也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那些狗白天叫,晚上叫,有陌生人叫,见到亮光也要叫。我们去居委会投诉,可他们也无可奈何。曾有居民上门去和饲养者交涉,狗的主人竟气势汹汹地说‘养狗是我的权利’。”
    家住上海普陀区华池路的李先生讲述了这样一件郁闷事:上周日一早,他正急着上班,刚下楼他就感觉脚下一滑,低头一瞧,原来自己踩到了一堆狗屎,恶心得直想吐。
    在同一小区的居民杨女士看来,踩上狗屎没有摔跤还算不幸中的大幸,而自己的遭遇更为“惊险”。用她的话来说,自己每天都要饱受恶狗的“挑衅”和“威胁”。
    原来,杨女士所住的小区有很多居民养狗,每次她从狗的身旁经过,十有八九会有狗窜到她跟前,冲着她一阵狂叫,经常把她吓出一身冷汗。最让杨女士气愤的是,有一次,一只狗紧跟着她不放,狗的主人非但没有制止,反而大笑着说,“我的狗不咬人,是和你闹着玩呢。”
    家住上海新闸路的黄先生说,每天清晨和晚饭后这两个时间段,原本清静的小区简直变成了“狗的体育场”。各式各样的狗到处乱窜,小孩吓得哇哇大叫,“小区里狗屎随处可见,虽然有些主人会收拾,但不收拾的人比收拾的人多得多。”事实上,这种情况在全市其他居民小区内也很常见。
    来自上海卢湾区犬类管理办公室的数据表明,今年上海市“夏令热线”中市民投诉率第一位的就是“犬类扰民”,占投诉量的18.4%,这和上海市妇联和社科院今年开展的家庭文明问卷调查结果相印证。在卢湾区文明办和上海大学于2004年联合开展的公民道德建设现状问卷调查中,位列居民眼中第一陋习的也是“宠物扰人”。

恶狗咬人主人难辞其咎

    伴随着“养狗大军”的扩大,由此所引发的各类投诉和纠纷也呈现高发态势。近日,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就很有代表性。
    曹女士今年41岁,一直靠摆摊卖水果为生。去年8月的一天,曹女士骑着满载着水果的三轮车外出做生意。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她路过北石路上一个小区时,突然从一旁窜出一条半米多高的大狼狗,猛地向她扑来。摔倒在地的曹女士动弹不得,手臂和大腿多处被咬伤,鲜血淋漓。
    让曹女士极为愤怒的是,这条犬属无证饲养,已经多次咬伤路人,但狗的主人王某并没有因此加强管制,以致最终酿成大过。
    虽然有关部门随后对狗进行了捕杀,并对王某处1000元的行政罚款,但这并不能抚平曹女士的心灵伤痛。
    由于受伤后一度精神恍惚,所以,曹女士将王某告上了法庭。
    近日,普陀区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王某赔偿曹女士医药费、精神抚慰费、误工费等总计三千余元。

犬类管理遭遇执法尴尬

    笔者在采访中发现,当“养狗”已进入人们的生活时,各地也颁发了有关犬类管理的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少难题。
    比如《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除领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外,禁止携带犬类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
    对于这些规定,养狗的殷小姐颇有些不以为然:“如果不能把狗带到公共场所遛,它就会生病而死。从没听说养了狗却不能出来遛狗的事情。”
    在具体执行上,主管部门同样面临执法尴尬。“虽然明文规定不允许在公共场合遛狗,但如果居民实在要带狗出去的话,那最好给狗带上口罩,拴上狗链。”本市某地区一派出所负责人如是说。
    “既然这条法规绝大部分养狗人都不能遵守,就说明立法者并未考虑其操作性,有必要对此进行完善,不要再让人们陷入无奈‘违法养狗’的尴尬境地。”一位律师认为。
    但也有人提出,与国外关于养狗的法律规定相比,我国有些地方的法规在科学性上还有欠缺,在一个以人为本、崇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里,应当充分寻求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结合点。

 万祸之源在于人的素质

    当狗的繁衍和生存成为社会之患的时候,我们应当冷静思考其祸患的根源到底在哪里。
    “有些狗爱追人,那为什么不给它套上牵引狗链?到了公共场合,为什么不给狗戴上口套?吠叫是狗的天性,但如果主人能在狗乱叫时及时制止,那就会让它意识到什么时候该叫,什么时候不该叫。只有主人有了‘文明养狗’的意识,‘狗患’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居民朱先生认为。
    “商场里,狗在人群中跑来跑去;饭店里,不少狗蹲坐在餐桌旁,时不时到邻桌‘光顾’一下;公交车上,狗有时也要占上一个座位……我看,这些都是因为主人‘管狗无方’而造成的。”深受狗患之苦的杨女士说。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加强犬类管理方面,有些做法值得借鉴。譬如,卢湾区五里桥街道成立了瑞南“犬类管理小组”,小组由社工、民警、居委会委员、物业、养犬户联合组成,并在居委会内落实一个社工负责一幢居民楼文明养宠工作的责任制,取得明显的成效。
    上海震旦律师事务所杨炳律师强调说:“狗的问题归根溯源是人的问题,犬本身并不是祸患,祸患源自人类对待狗的态度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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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卫生部通报,9月全国共报告狂犬病病例393例,与去年同期的287例相比上升了36.93%,死亡318人;今年1至9月累计报告发病数2254例,狂犬病是当月致死人数最多的传染病病种,而且已经连续5个月位居我国报告死亡数最高的传染病病种。
    据了解,狂犬病是迄今为止人类病死率最高的急性传染病。人被狂犬病毒感染的动物咬伤后,潜伏期无任何症状,临床症状很少在20天内发生,多数病例在30天后甚至4至6个月后才发病。狂犬病一旦发病,多数在3至5天即可致人死亡,很少超过10天,病死率为100%。因此对狂犬病要以预防为主。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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