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总站:中国宁波网 新闻
影院 人才 书城 手机 交友 对话
首页 新闻 专题 评论 视频 概览 政务 办事 资讯 文艺 文学 乡土 乡贤
旅游 校园 生活 房车 图片 游戏 音乐 幽默 乡镇 企业 互动 检索 招聘

  宁海新闻网 → 专题新闻 → 十里红妆 → 何晓道专栏 → 正文
流通,为了更好地保护(焦点)
———解读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5年5月12日 17:00

201230.jpg
 

    说起“捐赠事件”,俞星伟一脸无奈与不安   本报记者 汪晓东

  民间收藏,一个古老的话题,最近因为一部法律的修订而变成炙手可热。
  10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经过修订的法规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明确了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可以相互交换或依法转让。

  “盛世收藏兴”,民间收藏在我国是一个巨大而活跃的市场。然而,与之对应的管理体制已显过时。1982年制定的《文物保护法》中关于私人收藏文物这样规定: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民间文物流通只能处于“地下”状态,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中,“民间收藏文物”一章占了很长篇幅,对于民间收藏取得文物的方式、不得买卖的文物等作了明确规定。民间文物的正常流通由此得到法律的认可。

  这个法,文物界苦苦期盼和等待了很多年。

  俞星伟的无奈———看到出土文物去举报,人家以后就躲着你,还何谈保护?

  人物背景俞星伟,28岁,浙江嘉兴人,民间收藏爱好者,一度以收藏出土黑陶出名。1996年和2000年,他分两批将自己收藏的近600件史前石器、陶器和玉器等藏品捐给当地文物部门,孰料却引来不小麻烦,因为他捐赠的是出土文物,应属国家所有。有人认为,虽然俞星伟捐赠的动机和客观效果是好的,使一大批史前文物避免了流失破坏,但是,其文物的来源和占有文物的过程是违法的。“俞星伟捐赠事件”当时在国内文物界、法律界引起很大争议,目前仍无定论。

  坐在眼前的是一位帅气文静、穿着时尚的青年,难以想象他从事文物收藏已有10多年。现在的俞星伟不再做收藏,而是搞起了仿古黑陶工艺品的加工。

  为什么要把自己花钱买来的文物捐给国家?俞星伟说,那是因为他觉得放在博物馆比放在自己家里强。一则,博物馆的存放条件好;二则,这些灿烂的祖先文明应该有更多的人了解。文物法规关于出土文物的规定,他自然知道,但在文物市场看到出土文物去举报,他难以做到。不是说怕报复,而是你举报了一次,人家以后再也不理你了,还何谈保护?因此,他出钱有选择地买一部分,并把它们捐出来。

  话题转到民间收藏。俞星伟认为,民间收藏是客观存在,非法黑市、私挖乱盗也客观存在。“堵”,只能使民间文物交易陷于混乱无序的状态,假货满地且流失税收。所以,从法律上鼓励民间收藏,是有序管理的好办法。俞星伟认为,鼓励“藏宝于民”,对文物经营者依法征税,应与依法打击盗窃、走私文物同时进行。“文物是人类共同的财产,谁能把文物保护得更好,在谁那里收藏就是最合适的。”

  何晓道的等待———文物只有流通起来,才能得到有效保护。“我们一直等着这个法”

  人物背景何晓道,39岁,浙江宁海县大佳何镇农民,民间收藏爱好者。10多年前,曾在上海摆地摊卖古玩,4年后回老家从事乡村家具收藏。今年5月19日,由他创办的江南民间艺术馆正式落成并对外开放。这个占地7亩的艺术馆收藏的“十里红妆”器具300多件、明清时期的门窗格子300多件,成为我国江南民间收藏之大观,为研究明清时期社会文化提供了实物模本。

  “我们一直期待着新的文物法!”心直口快的何晓道在电话那头大声说。如今,他不但名正言顺地办起了个人博物馆,而且理直气壮地卖起门票。

  “第一部《文物保护法》是1982年制定的,20年后,这个法在很多方面与实际不相适应。”他想起自己在上海摆地摊的场景:“那时候,摆地摊卖文物的很多,大家都没有经营许可证,都属违法经营。这在全国很普遍。”何晓道还举了一些例子,比如,规定乾隆以前的文物不能出口,乾隆之后的文物可以出口但要经过鉴定。这样的“死”规定不符合实际,也没有阻止珍贵文物流失国外。诸如此类的规定还有不少。

  说到出土文物,说到“俞星伟事件”,何晓道有很多感想:“出土文物属国家所有,但事实上有多少人在收藏啊!‘俞星伟事件’出来后,很多人说,现在出土文物不敢要了,他们保护文物的积极性因此降低。很多出土文物就此流失了。这种矛盾,随着新的《文物保护法》出台,有望缓解,却仍无法彻底解决。我认为,文物只有流通起来,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文物人”的感慨———将出土文物的所有权与收藏权分离,可能是保护出土文物的好办法

  陈建江(嘉兴市文化局文物管理处处长):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越来越感到原有文物法规的滞后。仅就民间收藏来说,以前需要大挖土方的建设一般由国家进行,发现文物上缴问题不大;现在很多是个人行为,发现了文物不一定上缴,才有了发生“俞星伟事件”的根源。

  “藏宝于民”是把双刃剑,一方面能够促进文物保护,却也可能引发私挖乱掘的问题。地下文物的保护,靠我们这里几个人是不行的,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关心支持,建立起文物保护的网络。

  方包清(嘉兴博物馆馆长):这几年民间收藏十分活跃,甚至出现了个人博物馆。在嘉兴,个人收藏不下万人,绝大部分是个人爱好,藏品以传世文物、商店购买、私人捐赠的居多,当然也有少量出土文物。

  我国地下文物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中国有5000年文明,全国2200多家博物馆馆藏总量不过2000多万种。国有博物馆受多方条件制约,不可能把所有文物都保护得很好,很多县级博物馆设施陈旧,甚至把出土文物晾在窗台上!有些文物放在民间可能会保护得更好。各地建设方兴未艾,随时会发现出土文物。就嘉兴而言,是良渚文化、崧泽文化、马家浜文化的发祥地,史前文物比较丰富。发现这类文物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文物部门对上缴文物者适当给予奖励,这样就能避免出现“俞星伟事件”。像俞星伟收藏的文物,考古价值并不太高,因为它们离开了原来的环境,无法考证其文化背景,十分可惜。

  卢炳均(浙江省文化文物市场稽查队副队长):1987年前,国人基本没有获得文物的正常渠道,文物商店的文物是要用兑换券购买的。1987年以后,文物开始内销,但文物商店是惟一渠道。新《文物保护法》扩大了人们取得文物的渠道,将极大促进文物保护。文物在流动中,不断寻找新的主人,最终总是被最喜欢它的人拿走,从而得到最好的保护。我认为文物管理应抓住两头:一是地下文物不能流入市场,二是国家珍贵文物不能出境。除此之外,普通文物应尽量放开。贫困地区一时没有足够财力保护文物,可以依法流动到发达地区进行保护,总之先保护好再说,这也符合“保护为主”的方针。

  浙江的民间收藏十分活跃,仅登记在册的收藏爱好者就有6000多人,我们重点是联系好两类人员:一是资金雄厚的职业古董商,二是爱好收藏的企业经营者。我们主动为他们提供服务,如辨别真伪、讲授文物保护知识等。事实上,国外非常重视民间收藏,不仅鼓励还有资助。这样,不但文物保护好了,文物的流向也掌握了。这种方式值得借鉴。

  如何避免再出现“俞星伟事件”?浙江今年出台了一个办法,就是所有权与收藏权分离。我们规定,今年5月1日前,流失在社会上的出土文物必须登记,个人保留其收藏权,但不得买卖;明年5月1日后,禁止个人收藏地下文物。

  本栏照片均为本报记者汪晓东摄

来源:人民网
    下一篇:何晓道藏品选[组图]  2005-5-12 16:58:40
    上一篇:何晓道和江南民间艺术馆   2005-5-12 17: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