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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保持共产党员新时期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临海市通过实行“廉政六谈话”活动,坚持教育在先,关口前移,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筑严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防线,进一步增强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在全市机关党员干部实行党风廉政教育谈话诫勉制度。
谈话突出了针对性
廉政知情谈话:了解谈话对象的家庭状况(包括家庭成员和经济状况)、工作经历、思想工作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情况;向谈话对象介绍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对谈话对象进行必要的廉政法规教育;听取谈话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廉政督查谈话:了解谈话对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情况、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的情况。视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廉政诫勉谈话:肯定谈话对象的优点和工作成绩,并指出存在的缺点、问题;对事业心不强、作风飘浮等造成工作失误时,应及时进行严肃批评,责令整改;转达干部、群众对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其提出廉洁从政、廉洁自律、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等方面的要求等。
廉政警示谈话:对群众有反映、有举报或有不廉洁行为、不正之风,经调查核实不够党纪政纪处分条件的谈话对象,进行廉政警示谈话。着重对谈话对象就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不良苗头、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不廉洁行为,及时给予提醒、打招呼、制止,并作限期改正。
廉政惩戒谈话:对违反廉洁从政纪律和规定,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谈话对象进行廉政惩戒谈话。通报其违纪违规事项,所犯错误性质、危害及有关处理决定,提出希望和要求,同时受理其申诉。
廉政回访谈话:对违反廉洁从政纪律,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的谈话对象,进行廉政回访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违纪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组织讲究了层次性
谈话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进行。对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的谈话由市分管领导负责;对科级领导干部和现任班子成员的谈话由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负责(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指定的例外);对机关中层干部和党支部书记的谈话由班子分管领导或本单位纪委书记负责,机关普通党员的谈话由各单位纪委书记或根据具体情况指定本单位纪委、监察室人员负责。谈话的对象为各部门、单位全体党员和中层以上干部。谈话方式为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
程序注重了合理性
一是各单位党委和纪委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立谈话对象,报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二是谈话人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谈话地点通知到谈话对象。
三是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四是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五是谈话结束后,承办部门做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次数、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但不记录谈话内容。受领导委托、指定进行谈话的,事后将谈话情况向授权的领导反馈。
要求强调严肃性
廉政谈话活动应把握教育为主、防范为主的原则;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重事实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激励鼓劲与批评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经常性与制度化相结合的原则。
谈话人员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地告诉谈话对象。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挟嫌报复,不假公济私,不提不正当要求。不向谈话对象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将举报信访件或者谈话对象不宜阅看的其他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注意保密,不向外泄露谈话内容。被谈话对象必须如实回答谈话人的提问。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临海市先进性教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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