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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党〔2007〕1 号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宁党〔2007〕1 号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7年7月30日 17:01

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建设和谐新宁海,提前基本实现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现就做好今年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提出若干意见。

一、今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今年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农民收入、生活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核心,坚持“一体规划,两化带动,三级联动,四位一体,五网推进”,做好巩固、完善、深化、提高四篇文章,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全面建设农村新社区,加快培育新型农民,不断强化农村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实现农业增加值增长4%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以上。

二、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二)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完善主导产业、主导产品区域发展规划。县财政继续安排500万元资金,实施海洋渔业升级增效工程。继续安排500万元资金,加快茶叶、宁海土鸡、西瓜、无公害蔬菜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步伐,培育竹笋、柑桔、枇杷等有较大发展规模和潜力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力争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的产值增长11%以上。

(三)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完善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环保设施投入和创品牌的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民增收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向园区和加工基地集聚。对有市场发展潜力和近年内销售可超亿元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今年要新增销售超5000万元企业2家。着力解决农业企业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的困难,继续增加县农信担保中心资本金,帮助农业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

(四)进一步规范和加快土地流转。继续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促进土地流转。把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主导产业与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结合起来,加大流转的政策引导和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等现代农业生产主体,促进土地等资源要素的集中,发展规模效益农业。县财政投资300万元,完成老塘改造5000亩。稳步推进耕地使用权流转,加大林地流转力度,力争今年新增流转面积3万亩,海水规模养殖面积达到35%。

(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购销流通组织。继续安排50-80万元资金,按照“加快发展、扩大规模、逐步完善”的思路,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继续评选3家示范性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培育农产品购销流通组织,健全购销网络,加强队伍建设,今年要新增销售本地农产品1000万元以上的购销组织、大户10家,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2家。健全农产品物流体系,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培育建设和改造提升。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制度。鼓励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外建基地,外引资源,外拓市场和外向创汇,力争农产品出口创汇增长15%。

(六)推进区域性农业基地建设。继续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提取5%,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按照设施配套化、产业集聚化、生产机械化、产品无害化、服务社会化的要求,加快建设浙江东海岸10万亩绿色农产品示范园区、三门湾百里20万亩生态型海水养殖带和宁东农产品加工园区,力争农产品加工值增长15%,基本实现“高技术、高品质、高效益、外向型”的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格局。

(七)大力发展休闲特色农业。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讲究实效,有序推进的原则,发挥资源优势,体现古韵、生态特色,建成一批以文化传承、生态、休闲功能为主,寓观光旅游、餐饮娱乐、度假于一体的“农家乐”休闲特色农业基地,让农民在农业多种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今年要建成省、市级“农家乐”休闲旅游示范点3个。

(八)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以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加快建设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着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行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大力推广应用秸杆综合利用、农村沼气、有机肥利用、节肥、节药、节地、节能等技术。积极推广农作物免耕栽培、精量播种、精准施肥技术和集约、高效、生态、健康种养殖技术。继续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市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12元。

(九)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快主导产品生产技术标准的制订和实施。强化农产品质量源头管理,实行对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的全程质量监督,建立健全可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报注册,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知名品牌。健全重大动物疫情、海洋环境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探索建立农资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和质量保障赔偿机制。

(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农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扶持发展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加快农业新品种的选育、引进和推广,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引导农技人员合股经营农业。继续实施“百万农民信箱”等工程,提高农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整合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系统、水情水文监测系统、防汛指挥系统以及农林、海洋渔业部门信息资源,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气象服务水平。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机制,启动省级农机平安县创建。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三、加快建设农村新社区,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十一)深入实施“净化大地、美化家园”活动。以创建生态县为重点,深化“两化”活动内涵,整体有序地带动区域范围内的村庄完善规划、优化环境和健全配套设施。继续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村庄整治建设。按照“点线面结合”的原则,成片连线推进同三线、甬临线、梅丹线、梅温线、沿海南线和沿线村庄的环境整治,完善联镇带村工作制度,今年要新创建5个以上省、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和50个以上市级环境整治村。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机制,开展垃圾减量化、生态化处理,推进农村公厕无害化改造。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多种形式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今年要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试点村20个。进一步探索长效机制,完善“三沿五区”保洁责任体系,推广卫生费村民自筹等制度,巩固村庄整治成效。

(十二)大力推进农村退宅还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紧密结合下山移民、村庄整治和新村建设等工作,鼓励农村开展退宅还耕。进一步完善资金补助机制,建立合同运作等规范工作程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增加农村创建资金。

(十三)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交通、供水、供电、燃气和信息、流通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交通网络,逐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公路为基础,场站为枢纽,港口和铁路为补充,行业为载体的水陆综合运输体系。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开展中小型水库建设和病险水库治理,实施小流域治理,维修加固标准海塘,提高农村防洪减灾能力。继续实施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重点加大村庄河道整治力度,完善和落实日常保洁制度。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切实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围垦造地、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宅基地整理等,提高农田设施建设水平。

(十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中心村为主体,城乡有效衔接、功能完备、布局合理、覆盖全面、信息充分、保障有力、能够基本满足“三农”发展需要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健全和发展县、镇乡、村三级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和疾病预防体系,推广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加快建立城乡医院统一的医疗服务信息平台。全面推行以县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监管制度。健全完善城乡科教文卫人才循环流动双向服务的长效机制。探索农村新社区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农村新社区建设标准,逐步构建具有农村特色的新社区组织服务体系。

(十五)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断扩大农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和受益率。进一步规范并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推进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加强困难农户的医疗、教育、住房救助。加快推行农村住房救助制度,实行农村低保家庭危旧房改造。

(十六)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好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政策,强化劳动执法,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切实发挥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支付制度和增长机制,及时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创建无欠薪达标镇乡。加快推进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向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覆盖,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难问题。保护农民工在土地承包、土地征收补偿和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新型农民培育,整体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十七)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按照培养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者、专业技能工人和各类创业人才的要求,改进培训方式,延长培训时间,提升培训质量,推进农民培训从适应性、数量型向战略性、质量型转变。继续推行教育培训券制度,加大农民转岗就业培训力度,开展农村新增劳动力“技能低保”活动,实施零转移就业家庭“村村清”工程。加强专业大户、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经营者的现代农业知识技能培训,加快培育现代农业产业主体。继续选拔一批年龄较轻的农村实用人才进入相应大中专院校学习,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今年要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1.7万人次,其中转移就业技能培训3500人次。

(十八)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布局,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学质量。依托企业重点建设一批装备水平高、师资质量好的职业教育实习基地。对低收入农村家庭子女上中等职业学校免收学费,提供爱心营养餐补助。强化镇乡(街道)、村两级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劳动力供求信息发布密度,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指导服务网络体系。实施农民创业工程,改善农民创业环境。被征地农民创业按规定享受城镇下岗职工有关优惠政策。

(十九)切实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全面开展“培育新农民、弘扬新风尚、建设新农村”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农村科普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有效遏制封建迷信、黄赌毒和邪教等丑恶现象。大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水平。深入实施“新家庭计划”,促进生育文明。加强农村殡葬管理,推进“绿色殡葬”工作。

五、深化城乡配套改革,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二十)着力促进农村生产力和人口布局优化。按照土地集中、人口集聚、服务集约的发展要求,更加注重产业集聚到园区,人口集聚到中心村镇,农村公共服务优先向集镇、中心村延伸,优化县域村庄、人口和生产力布局,形成集聚效应。继续安排100万元资金,加快农村人口转移步伐,力争今年有1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常住。加快下山移民工作步伐,确保资金足额到位。积极引导当地农民到中心镇就业落户,鼓励中心镇在规划区内建设农民公寓,用于本镇农户以宅基地置换落户。

(二十一)切实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逐年增加用于“三农”领域的贷款总量。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要积极探索扩大业务范围,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类商业银行要努力创新信贷支农业务和服务方式;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合理增加信贷的有效投入。支持和鼓励创新信贷支农产品,推进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方式,增加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供给。积极探索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大力支持农林牧渔业互保,全面推开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农房参保面达到50%以上。

(二十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大经济薄弱村扶持力度,搞好市扶持的宁东园区标准厂房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配套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特色优势,集约开发集体资源,寻求发展途径,增强新农村建设的内动力和发展潜力。完善和落实土地征用中的集体非农建设留用地政策,鼓励村集体通过建设商贸流通设施、农民工宿舍等发展村级新型物业经济,支持村集体留用地以入股形式参与工业功能区标准厂房建设。鼓励农民组建物业等投资型合作社。

(二十三)完善行政村规范运作机制。优化县域村庄布局规划,高度重视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的新村磨合问题,进一步促进并村并心。理顺村级组织关系,加强农村经济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村干部集中办公、轮流值班、为民办事代理等便民措施,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完善村级管理各项工作机制,使行政村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运行轨道。

(二十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在试点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逐步推开。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突出镇乡政府职能转换,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坚持制度先行,注重试点,规范运作,探索农村宅基地改革,建立以户为单位的宅基地供应制度,试行农村宅基地退出、流转补偿机制,探索村庄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理取得的土地指标流转到中心村的办法。全面清理核实农村债务,摸清底数,锁定旧债,防止新债,积极探索化解债务的措施和办法。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二十五)切实加强新农村建设的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党委政府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毫不动摇,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任务毫不放松,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毫不减弱,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毫不松懈。镇乡、街道要集中精力抓好新农村建设。各级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完善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体系。各级各部门都要强化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和服务“三农”的职能,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加强新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农村人才培养、服务、评价、激励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二十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选好配强农村党支部书记。结合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进一步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深入开展“平安宁海”创建,推进农村警务室建设,整合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的资源,完善治保调解组织。健全农村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农村治安防范体系。大力创建“民主法治村”,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

(二十七)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认真开展“民主管理推进年”活动,实现村级财务联网,实施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回审计制度。以“四民主、三公开”为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突出抓好民主决策机制的落实,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开展民主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做到民主决策科学规范,民主管理扎实有序,民主监督切实有效,提高村级公共事务的透明度,加快实现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十八)增加财政和社会力量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确保预算内“三农”支出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完善村企结对实施办法,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村企共建、互利共赢的长效机制。引导农村开展整治建设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充分发扬村级主体的自力更生精神,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办法,建立农村“一事一议”建设公共设施的政策补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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