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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党办〔 2006 〕8 号关于开展“净化大地、美化家园,建设新农村”活动的意见
宁党办〔 2006 〕8 号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7年7月30日 16:59

  “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生态县、国家级卫生县城和浙江省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年”顺利实施,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净化大地、美化家园,建设新农村”活动(以下简称“新农村建设活动”)。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县委“五五举措”,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县域村庄布点规划》为龙头,从治理“脏、乱、差”入手,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强化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点、线、面齐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善各项基础设施,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促使城乡面貌发生明显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为提前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扎实的基础。

目标任务:按点、线、面齐步推进的要求,实现农村环境整治从重点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不断扩大整治成果。到2010年,建成40个“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力争全县所有行政村成为市级重点环境整治达标村。

2006年主要任务:

1、新创建5个省、市级示范村和50个以上市级重点环境整治达标村。

2、大佳何镇、胡陈乡所有村庄建成市级重点环境整治达标村,西店镇辖区甬临线两侧和茶院乡辖区盛宁线两侧的所有村庄全部建成市级重点环境整治达标村。

3、县域内“三沿五区”(即高速公路、省道、县道沿线、住宅区、耕作区、水源保护区、开发区和风景名胜区)及其视线所及的河道、溪流、道路周边无漂浮物、垃圾,无影响美观的非法搭建的棚屋和堆积物,彻底整治坟墓,做到整洁、美观;全县30%的行政村建成卫生村;80%的行政村成为县级环境整治达标村。

4、通过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五网”(交通网、水务网、保洁网、就业网、保障网),把点上分散的村落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扎实推进“保洁网”建设,镇乡(街道)按要求完成垃圾中转站建设,配备垃圾清运车辆,全面建设村级垃圾暂放点,70%的行政村实现垃圾集中清运。

二、政策措施

(一)明确优惠政策

1、加大投入,落实必要的建设资金。今后五年,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净化大地、美化家园,建设新农村”活动。各镇乡(街道)也要相应落实专项配套资金。各村要通过村企结对、吸引企业投资、业主承包开发,鼓励先富起来的能人和村干部带头捐资,引导群众投资投劳等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建设资金。

2、视创建、整治资金额度及整治成效等情况,完成示范村创建的,每村补助20~35万元;市级重点整治达标村每村补助3~10万元;县级整治达标村给予2000~5000元的补助。

3、村庄建设以规划为龙头,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并经县规划局批准实施的,示范村每村补助15万元,整治村每村补助5万元。

4、大力推进村庄绿化。从2005年起,村庄绿化所需的苗木由县建设部门无偿提供,起苗费由各相关村先付一半,待验收合格后,从专项资金中予以补助。2006年,全县新栽苗木15万株,成活率达到85%以上。在完成20个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200 个市级重点整治村绿化任务的基础上,再完成200个条件成熟和群众有意愿的村及省、县、乡道公路(特别是穿村公路)和通村公路两侧的绿化工作。2007年再新栽苗木30万株,全面完成村庄绿化工作,所有村庄的绿化率达到15%以上。

5、继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每年新增2个以上试点单位,并视情况给予6~10万元的补助。

6、每年对镇乡(街道)建设新农村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订),通过考核验收获优胜奖的镇乡(街道)奖励5万元,获达标奖的镇乡(街道)奖励1万元,奖励的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新农村建设活动。

7、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力量,把村庄整治建设与 “百里清水河道”、“农民饮用水工程”、“园林式村庄”、“生态村建设”、“村落文化示范点建设”、“先锋工程”、“双建设、双整治”等结合起来,形成村庄整治建设的整体合力。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建设、交通、农林、水利、环保、文广新闻、广播电视、供电等部门正在实施的有关建设工程,都要与建设新农村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向示范村和重点整治村倾斜。

8、积极开展旧村改造与退宅还耕工作。有关部门要制订出台开展村庄和宅基地整理的政策,落实好村庄整治建设专项用地指标。

9、强化服务,降低建设成本。凡涉及新农村建设收费的,原则上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各部门要在简化审批手续、加强指导监督等方面,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二)探索村庄整治建设的有效方法

1、建立示范村、环境整治村动态调整机制,对班子不团结、创建进度缓慢、发生村内重大刑事案件、群体上访、村干部违纪、违反计划生育等的村及时进行调整,并取消资金补助。

2、以《县域村庄布点规划》为指导,结合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以退宅还耕为重点,通过实施宅基地置换、土地整理等内部挖潜、集约用地的办法,缓解村庄整治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紧缺矛盾,积极撤并自然村,改造空心村,优化村庄布局。

3、针对我县村庄数量多、分布散、类型各异的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使村庄整治建设工作各具特色。要继续推广“粉饰法”(即采取粉刷旧房、旧墙,达到房舍整洁的要求)、“修补法”(主要是对一些总体完整,部分地方破落、损坏的建筑物进行修补,以达到整洁、美观的要求)、“遮掩法”(主要是对一些影响环境美观,一时又难以改变现状的,采取遮掩等措施达到整洁、美观的要求)、“整理法”(主要是对一些房屋倒塌或半倒塌的空宅基地等,通过清理、拆除乱堆放的石块、木材、砖瓦等杂物,并在整理后的空地上种植一些花草、树木,达到美观的目的)等村庄整治建设方法,提高村庄建设、整治成效。

4、树立“经营村庄”理念,把一批已有一定基础的中心村、省县交通要道周边村,建设成商贸村、特色农产品制作村。充分发掘山水、路桥、溪流等自然优势孕育的时尚文化和利用历史人文资源,在保持原有村庄特色风貌的前提下,建设一些别有风韵的自然生态、历史文化村庄。在搞好规划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一批条件较好的村有序开发“农家乐”等旅游项目,创建生态旅游村、休闲度假村。

5、每年10月份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推进月”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三化”(村庄绿化、河道净化、卫生洁化)、“三拆”(拆危房、拆违房、拆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和道路畅通的房子)、“三整治”(整治旧宅基地、柴蓬基、粪坑基),推进全县农村环境整治。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1、对已通过验收的示范村和整治村的后续成效巩固工作是建设新农村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开展村庄建设整治的同时,引入城市社区管理理念,创新农村社区化管理方式,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培养农村管理人才,提高农村社区管理水平,巩固村庄建设和整治成果。做到整治建设一个,巩固一个。

2、不断完善巩固建设成效与补助经费挂钩的利益联结机制。各镇乡(街道)要明确“三沿五区”责任包干区,建立对村干部的激励机制。各村要制订保洁、绿化养护等制度,配备专职保洁人员,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保洁制度完善,并实施卫生费由村民自筹的经济薄弱村,原则上按1:1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创建、整治成效巩固工作良好的村庄,给予一定的奖励。

3、加强督查。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新村办)要经常开展定期抽查,检查中如果发现 “三沿五区”及其视线所及处有卫生死角、卫生不洁或露天粪坑、简易厕所、违章建筑等死灰复燃,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查到一次,扣减该村所在镇乡(街道)建设新农村活动以奖代补资金5000元,没有妥善建档、保管创建整治资料的,每查到一次,扣减该村所在镇乡(街道)以奖代补资金1000元。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的各种不良行为进行曝光,用负面典型来教育群众。

三、加强领导,营造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一步调,形成合力,确保建设新农村活动顺利开展,明确本活动由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牵头。县新村办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协调具体工作事项,组织开展建设、整治的指导、督查、验收。县规划局要做好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的指导工作;县建设局要加强对镇乡(街道)“一条街”建设、“保洁网”完善工作的督导,提供村庄绿化的苗木;县农林局除指导镇乡(街道)开展“一条街”建设外,要加强对绿化工作的督导,指导、审核绿化设计方案,组织绿化工作的验收,继续推广农村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县交通局在抓好公路建设的同时,要抓好省、县道公路两侧的绿化工作,特别是穿村公路两侧;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大退宅还耕和旧村改造工作的引导、督促力度;县财政局要安排好资金并加强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订工作细则,分头开展指导、督促工作。
各镇乡(街道)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工作开展。各村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明确职责,制订计划,抓紧实施。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新村办、宣传部门和各级新闻媒体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精心策划,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净化大地、美化家园,建设新农村”活动的重要意义、作用、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氛围,调动广大民众的积极性。

以前发布的相关政策中,与本意见有抵触的,以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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