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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党办〔2004〕18号关于认真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 | | 宁党办〔200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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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7年7月30日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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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通知》(浙委办〔2003〕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新农村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提前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这一总目标,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农村基层党组织“先锋工程”、创建文明村等活动,以村庄规划为龙头,从治理“脏、乱、差”入手,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使全县农村的面貌有一个明显改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打下扎实的基础。 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做到量力而行。根据村庄的区位条件和经济实力,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多层次地推进环境治理、村庄整理、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等。 (二)规划先行,统筹安排。按照统一规划中心村、逐步缩减自然村和加快建设新农村的要求,搞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 (三)以民为本,整体推进。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坚持生产与生活同步改善,完善村庄管理制度等村规民约,整体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科技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 (四)各方支持,分级负责。组织、引导社会各界和农村先富起来的群体,支持、参与村庄整治工作。建立集体和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社会力量支持的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机制。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外来投资参与建设。 二、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我县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的主要目标是,力争每年完成全县5%村庄的重点整治,创建4个示范村,用5年时间,完成200个左右行政村面上整治,把其中20个村建设成为新农村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 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基本要求是,使全县村庄的整体形象得到明显改观,基本达到“三集中”(居住和服务区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工业生产基地集中)、“四分离”(居住区、服务区、农业区、工业区相分离)、“五进村庄”(文化休闲、信息网络、治安联防、环卫保洁、社区服务进村庄)、“六个化”(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河道净化、环境美化)的建设要求。 (一)示范村建设的要求 示范村要以全面建设小康为目标,按照“村美、户富、班子强”的要求,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建设成农村新社区。具体要求是: 1、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村党组织坚强有力,成为“先锋工程”先进党组织;村级组织统一协调,村务管理民主规范,各项工作运作有序。 2、在发展经济方面:集体经济实力强,人均农村经济总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标准。 3、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社区文化生活丰富,社会风尚良好,达到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的标准。 4、在环境整治方面: ——布局优化。村庄建设规划要科学处理生产、生活、生态之间的关系,布局合理。建筑布局能充分结合自然地形,借山用水,错落有致,既有个性特色,又美观大方;农户住宅实用、美观。 ——道路硬化。通村及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村内主干道硬化;通行政村主干公路达到四级以上标准。 ——村庄绿化。山区、半山区、平原的中心村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15%、20%、25%以上。村庄中有休闲健身绿地,主要道路和河道两边实现绿化,住宅之间有绿化带,农户庭院绿化。 ——路灯亮化。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到100%。 ——卫生洁化。给水、排水系统基本完善,管网布局规范合理,自来水普遍入户;村庄内无露天粪缸和简陋茅厕,有专用公共厕所,农户卫生厕所改造率达到100%;保洁制度健全,垃圾等废弃物集中处理,基本消除垃圾及废水污染。 ——河道净化。保护好村域内现有的水面,河道清洁,水体流动,水质达到功能区划的要求;河道堤防和排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其他整治村的要求 其他整治村除了在村级组织建设、发展集体经济、文化社会事业、村务民主管理等方面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外,并要根据各村区位特点、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开展以治理“脏、乱、差、散”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具体要求是: 1、环境整洁。实行垃圾袋装化,设置垃圾箱(中转站),垃圾集中存放,及时清运,消除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 2、村貌美化。要治理整顿村容村貌,做到按村庄规划搞建设,无私搭乱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3、设施配套。做到村庄主干道基本硬化;有较完善的给水、排水设施,河道清洁;搞好田边、河边、路边、住宅边的绿化。 4、布局合理。有条件的地方,应结合新村规划,实施宅基地整理、自然村撤并和旧村改造,实现比较合理的村庄布局和功能分区。 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细化村庄整治的具体标准。 三、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 (一)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实施步骤 新农村建设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必须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积极有序地推进。大致分三个阶段实施: 规划试点阶段:
2004年上半年,要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搞好规划。抓紧完成县域村庄总体规划和示范村、整治村的村庄建设整治规划。二是抓好试点。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要求,分类型启动村庄建设和整治的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以点带面。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参观、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和积极引导,使新农村建设活动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集中建设阶段:从2004年上半年至2007年底,在试点的基础上,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高标准多层次推进环境治理和示范村建设。充分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基础条件和资源环境等多种因素,实行分类指导。 巩固提高阶段:在开展村庄建设整治的同时,引入城市社区管理理念,创新农村社区化管理方式,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培养农村管理人才,提高农村社区管理水平,巩固村庄建设和整治成果。 (二)新农村建设活动的政策措施 1、加大投入,落实必要的规划、建设资金。今后五年,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重点用于规划补助、示范村创建和对镇乡、街道实施以奖代补。各镇乡、街道也要相应投入配套资金。 2、整合各部门力量,组织实施有关项目。各部门正在实施的有关建设工程,都要与新农村建设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向示范村和整治村重点倾斜。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村庄整治的规划、水利、供电、供水、交通、广播电视、绿化、污水治理及垃圾集中处理等任务,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制订出台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步伐。因地制宜,推进高山村、偏远小村撤并步伐。继续实施下山移民五年规划,做好高山、深山、贫困地区人口的搬迁工作,加快完成地质隐患灾害地区移民搬迁任务。 3、盘活存量土地,保障村庄建设必要用地。在村庄建设整治中,除城市规划区外,宅基地整理和土地整理等继续享受省、市有关扶持政策,对退建还耕土地实行等面积置换,实施前可按规划复垦耕地面积的80%核发用地周转指标。整理后按规定获得的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当地村庄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部分,由县国土资源部门优先保障供给,确保村庄建设的必要用地;整理和建设后多余的指标,由县国土资源部门有偿调剂使用,收益部分全部返回村级集体,用于村庄建设。 4、强化服务,降低建设成本。凡涉及新农村建设收费的,原则上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各部门要在简化审批手续、加强指导监督等方面,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四、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是一项惠及宁海几十万农民的德政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先易后难,把握重点,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务求抓出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里成立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马晓晖担任组长,副县长陈育峰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办。县主要领导联系挂钩新农村示范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制定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抓好工作落实,协调指导各镇乡、街道开展工作,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考核验收示范村,推荐省、市级示范村。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重点在镇乡、街道,基础在村。各镇乡、街道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实施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 (二)加强检查指导,保证质量和进度。建立每年一次的示范村、整治村建设例会制度,对创建、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交流。对创建示范村、整治村工作成效显著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实绩不明显或工作走下坡路的村给予调整。 (三)加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事关农村几千年来传统生活方式的改变,将触及一部分农民群众的眼前利益,涉及千家万户,必须加强宣传引导,做深做细做实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要把群众内部迫切的要求,化为自觉的实际行动,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思想工作的局面,及时化解各种纠纷和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开展这项活动。
中共宁海县委办公室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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