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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我县海洋资源,推进海洋渔业经济升级增效,促进海洋经济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县,根据省、市有关政策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五举措”的要求,以海水养殖水域流转为切入点,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不断推进规模化经营,切实提高养殖科技水平,促进渔民增收,实现海洋渔业“升级增效”。 2、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升级增效”工程,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实现产业延伸,努力促进我县海洋渔业养殖生态化、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产品特色化。今后三年,力争全县海洋渔业经济增加值和渔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分别达到5%和6%;到2010年,全县规模养殖面积(内塘100亩以上、浅海滩涂200亩以上、海水网箱100箱以上、工厂化养殖2000M3以上。下同)占养殖总面积的60%以上,基本建成三门湾生态型海水养殖带、象山港休闲渔业观光带和蛏子、虾、蟹、牡蛎、泥蚶、海水鱼六大万亩规模化养殖基地。
二、积极探索养殖水域流转途径,加快海洋渔业规模化发展 3、大力推进公司化经营。按照“企业化运作、规模化经营”的思路,进一步鼓励工商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产销大户参与养殖水域流转;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业,鼓励加工企业建立海洋渔业生产基地;加大海洋渔业经济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一批有实力的工商企业到我县发展规模养殖。 4、大力发展紧密型渔业专业合作组织。扶持培育一批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渔业专业合作组织,提高海水养殖的组织化程度,形成利益共同体。积极引导紧密型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养殖水域流转,发展规模养殖,通过 “产销订单”等多种形式与养殖户建立生产服务体系。 5、不断建立健全养殖水域流转长效机制。规范养殖水域流转管理,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促进养殖水域流转的有序进行。制订相应的规范操作程序,健全海水养殖流转服务机构,加强合同管理,强化对流转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大力推进养殖产业升级 6、加大对海洋渔业升级增效的财政扶持力度。今后三年,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实行项目申报制,对养殖企业、紧密型渔业专业合作组织等法人组织推广规模化、集约化养殖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助。主要包括完成海水池塘老塘连片改造面积100亩以上的,新建反季节大棚养殖面积10亩以上的,新建工厂化养殖水体2000M3以上的,封闭式内循环养殖面积50亩以上的,仿高位池封闭式健康养殖面积50亩以上的,海水养殖种苗工程,名、特、优、新养殖品种和养殖技术的引进和推广,以及单位或个人新增连片使用节能高效增氧机50台以上的等等。(具体细则另行制订) 7、鼓励工商企业投资效益渔业。投资500万元人民币或50万美元以上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养殖或水产品加工的企业,享受县级农业龙头企业优惠政策。 8、加大对规模养殖的信贷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每年要安排一定的农业信贷资金,优先支持海水规模化养殖。县农业担保中心要为养殖企业、紧密型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养殖大户优先提供担保。 9、加强对规模经营的技术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联企业、联基地、联大户制度,优先帮助解决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推广。
四、加快产加销一体化,切实提高海洋渔业产业化水平 10、狠抓水产品精深加工和流通。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业,重点扶持贝类净化、水产品小包装、旅游方便食品等水产品加工项目。大力培育发展水产品购销大户,建立健全购销网络。 11、加强水产品品牌建设。抓好蛏子、青蟹等本地优势产品标准化制订、商标注册、品牌策划与宣传推介工作。以“长街蛏子”等特色水产品为主打品牌,以形式多样的推介活动为载体,努力扩大我县特色生态水产品品牌知名度,提高市场竞争力。鼓励渔业龙头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养殖大户等牵头开展水产品品牌创建活动。 对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流通和开展品牌建设,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宁党〔2003〕11号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五、强化组织与科技保障,为海洋渔业经济升级增效创造良好条件 12、切实加强海洋渔业经济升级增效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全县海洋渔业升级增效督促落实,加大考核力度,县海洋渔业局要把海洋渔业经济的升级增效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检查指导,各沿海镇乡、街道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海洋渔业管理机构,落实具体人员,做好海洋渔业经济升级增效的各项工作。 13、加强科技保障体系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建立县海洋渔业“三合一检验检测中心”,健全水产病害测报体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海洋与渔业环境检测监测体系,并将“中心”运营经费纳入财政正常性预算,为海洋渔业生产的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加强和改革渔技推广队伍,健全渔业技术推广体系,为海洋渔业的升级增效提供技术支撑。 14、继续做好渔民的减负工作。加大对渔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严禁向渔民乱收费、乱摊派,切实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积极与上级部门衔接,争取育苗和养殖生产的用电优惠。
(此件发至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主题词:海洋经济升级增效△ 意见
中共宁海县委办公室 2005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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