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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新闻网讯(记者 王银宁 通讯员
陈云松)记者从县教育局获悉,我县从今年1月份起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制度,将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补发今年1月到8月的任教津贴,发放的标准为月人均200元,最低60元/月,最高400元/月。预计我县发放人数为2000余名,补发金额超过600万元。 据了解,我县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实施范围为乡镇及以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乡镇改设为四个街道后下辖的水车小学(马婆园小学)、辛岭小学、回浦小学、山水小学、建设小学、九顷小学、凤潭小学。实施对象为上述农村学校工作并聘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职工,均按本人所聘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执行相应的津贴标准;原从事教师工作并评聘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调离教师岗位,但仍在农村学校从事教学管理工作并执行管理人员工资标准的人员,按本人执行的管理岗位工资等级执行相应的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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