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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伟
陈洪澜(1883—1949)字澄波,号成文,我县双港乡(现为跃龙街道)水车村上园人,后迁居城内经商。是县内有名的万象春药店老板,民国十一年初至民国十四年七月曾任宁海县商会副会长。他是民国时期我县一位颇有名气的富商,也是一位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的开明士绅。 农民出身的陈洪澜,进城经商发了财,成为县内有名的富商后,仍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美德。生活节俭,从不大吃大喝、从不讲排场、摆阔气,经常穿着有补丁的旧衣服。民国时期宁海民间流传的一首反映县城富户生活的打油诗中就有一句“陈洪澜的哭”,可从一个侧面反映他生活的节俭。有一次,一伙绑匪得知他要到南乡去收租,就在县城到南乡的必经之路新岭,设下埋伏,想绑架他“请财神”。等了好一会,没有看到有富人上来。后来,从岭下走来一个身穿破旧衣衫,头戴旧草帽的农民,绑匪问他:“你认识陈洪澜?”这个人回答认识。又问他:“今天见到过陈洪澜没有?”这个人告诉他们,碰到过,陈洪澜还在岭脚走呢。绑匪听说陈洪澜还在后面走,就放这个农民模样的人过去。原来,这个农民模样的人就是绑匪想要绑架的陈洪澜。朴素的衣着使陈洪澜逃过了“请财神”一劫。 陈洪澜成为富商后,没有忘记社会上的贫苦百姓,积极参与慈善救助活动,踊跃捐款资助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并多次受到各级政府的褒奖。 民国时期,县城曾多次发生火灾,民众损失惨重。如民国十四年(1925)八月廿五夜,县城大街上的芸香店因用火不慎,引发一场大火,烧毁大街两侧的街面店铺200余间,损失达5万多元。为预防火灾的发生,确保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民国十五年,陈洪澜和程干青、贝其刚等人一道发起成立新公墙会,带头捐款,发动筹集资金,在县治前的东、西大街两侧建造起“缑西镇护”、“署东屏藩”两道防火公墙。 人的死尸暴露野外,不但妨碍公共卫生,而且有背人道。陈洪澜自民国二十四年至民国三十四年间捐资施舍棺木150余具、石板100张,充作掩埋露尸之用,估计时值达12万元。陈洪澜十余年如一日,捐巨款、施棺埋露尸的义举,深受百姓好评,并受到县政府和省政府的褒奖。 民国三十三年(1944),宁海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先是旱灾严重,后又遭受白叶枯病蔓延。农作物严重受损,轻者只收四五成,重的仅收一二成,有的颗粒无收。仅水车乡就饿死12人。面对灾荒,陈洪澜慷慨解囊,捐助国币6万元巨款,充作赈灾资金,救助各乡受灾灾民。 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廿四,行政院发出指令:向陈洪澜颁发热心社会救济事业金质奖章一枚。民国三十六年,中国佛教会宁海支会在港头寿宁寺创办佛教慈幼院。陈洪澜积极参加了佛教慈幼院的筹建工作,负责购买布匹,制作衣服、棉被等幼儿必用物品。 陈洪澜在从事商业经营的同时,还投资开发农业、林特业生产。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陈洪澜出资,在南乡七市的南庄村附近海滩上开展筑塘围涂造田,扩大耕地面积。经过几年的努力,筑塘围涂成功,造田250多亩,海塘名为小浦塘。民国三十八年,陈洪澜还曾出资开发白莲寺柑桔场,从外地引进优良品种的水果苗木,种下柑桔、杏梅1000多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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