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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溪乡梅枝田村民风淳朴,学风淳厚,村中弟子学习勤奋,人才辈出。从梅枝田小学毕业后成为大学生、留学生的人有很多。而这一切都得益于清末民初冒死办学的梅枝田先贤朱廷辉先生。 朱廷辉先生号彰轩,少聪颖,读书过目成诵,是同辈中的佼佼者。清末,废除科举考试,开设学堂,朱廷辉赴杭州求学,考入赤城公学师范科。朱廷辉在杭求学毕业后回到家乡,由于受新式教育的熏陶,立志办学以培养乡里子弟。但办学需要经费,那时既无政府支持,又无地方资助,唯有梅枝田瑞相寺一批祀田的收入可作为经费。但这批祀田一直被城中绅士占有管理。朱廷辉先生担任筹办梅枝田小学的总办,准备将这批田收回作梅枝田小学的办学经费。于是与城中绅士涉讼。城绅集中力量争执,朱公等力量不及。但公等不折不挠,坚持诉讼,不意其中的一些言词触犯了县令。知县张鹏翰恼怒不已,欲置朱死地而后快,向府台告密朱公吸毒。朱公无奈只得外逃。但仍然通过各种途径为争田办学而斗争。后幸亏公众正义支持,才未遭毒手。 廷辉先生深知本案府县无法解决,乃于宣统元年孟冬赴杭州上诉,其间屡遭县绅阻挠。几年后,县议会成立。村民田良被选为茂林乡(梅枝、一市、七市)议员,介绍廷辉先生提案至议会,得多数议员同情。但由于城绅势力雄厚,县署徇情不予公正解决。朱公于是再次赴杭,并写信给田良,内有“如不胜,收我骸骨”等语,其意志之坚决,情绪之激昂,令人钦佩! 朱公在杭州时,正逢巡按巡视到杭。公即向巡按禀告此案。因此巡按即向府县调取全卷以代核办。知事得知此事非同一般,即星夜派人迎接田良赴城调解,决定将田八十石拨归梅枝田小学作为常年经费,余一百二十石仍归文庙所有,同时每年补贴梅枝田办学银元十六元,此案不了了之。 这时朱公仍在杭州,获悉此案如此妥协,颇感遗憾。回来后,朱公与城绅继续斗争,不达目的,哪怕粉身碎骨,也决不罢休。再次与城绅在省城对簿公堂,据理力争。幸亏有省府杨志宏秉公断案,责令县绅将瑞相寺祀田全部归属梅枝田小学作为办学经费,此案以胜告终。朱公诉讼,花银元三千元,全是个人无私奉献。终于1908年建成梅枝田小学,比宁海中学还早20年。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此后,梅枝田一方人文蔚起,饮水思源,朱廷辉先生可以说是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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