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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长官,名无考,五代吴越王时任宁海县令,故尊称长官。时苛捐杂税累增,各地官吏俱以重敛阿谀上司,独陈长官体恤宁海民情,拒绝加税,意坚辞激,自称“可使一身被杀戮,毋令百姓苦万世”,并上书言宁海依山带海,土瘠收薄,难以加赋。上怒,逮陈长官入狱,陈长官于狱中题诗: “按则增科不自由,未曾举笔泪先流。
高田沙瘦常忧旱,沿海涂咸少有秋。
要使茧丝弹地力,愿将骨肉伴枷头。
一时种了黄莲籽,万代令人苦不休。” 最后,陈长官被杀,而宁海税赋终无增,百姓免受重敛之苦。此后各朝税赋,宁海均轻于他县。 陈长官死后,宁海百姓在县城西门建墓,基石有“履亩铭恩”四字,墓前石碑镌刻“陈父神道”。邑北设庙祭祀,邑南及梅
林、西店等处皆建祠。城内桥梁、学校有以“遗惠”为名者,亦皆有感念陈长官遗惠之意。宋宝庆间吴子良所作《县尹题名碑》、明方孝孺所撰《良吏篇》,皆提及陈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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