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筑工地有了农民工学校 |
|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7年7月17日 15:15 |
|
|
|
|
|
|
|
宁海新闻网讯
昨日(7月16日)傍晚,宁波昌兴建筑工程公司宁海检察院办案用房项目部的二十余名农民工收工后没有象往常一样外出逛街或聚在一起打牌,而是纷纷来到工地内的
“民工学校”教室上课。如今在宁海,各相关建设施工单位纷纷在工地上办起了民工学校,农民工不出工地就可以接受免费的学习教育。 这些民工学校的教育培训内容要按照工程进度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确定,目前,各学校已开办了操作技能、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卫生防疫等课程,并聘请了专业老师上课。宁海县各相关建设施工单位以“工地建在哪里,学校就办到哪里”为原则,使全县近万名农民工有机会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据宁波昌兴建筑工程公司宁海检察院办案用房项目部经理介绍,一直以来,建筑工地农民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酗酒滋事、赌博斗殴等治安问题一直困扰着建筑企业,自从建立了民工学校以来,公司结合实际,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社会公德等专题教育,使工地上一些不良现象得到基本杜绝。 据了解,目前,在宁海县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城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地,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都应建立民工学校。并要求建成以后的民工学校必须达到“六个一”标准,即有一个固定的教学场所,有一套与农民工学校章程相符的教学管理考核制度,有一支相对固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有一个全面的教学计划和经常不断的教学安排,有一系列能推动工程建设的活动载体,有一批学以致用的优秀学员。民工学校的建立,为提高农民工素质、推进工程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视频/文字
周衍平)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站内检索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