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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低保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于9月正式启动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8年9月5日 7:51

    新华网海口9月4日电(记者 赵叶苹)海南省今年8月建立的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城乡低保补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于9月正式启动。

    记者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9月份每人每月将分别增加补贴9元和14元,确保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据介绍,海南省城乡低保标准将随物价涨跌幅度而波动。如果连续3个月内,每月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达到或超过3%时,将启动联动机制。CPI如果连续3个月回落到3%以内,即停止机制运行。但当价格指数上涨幅度达到或超过15%时,另行研究补助标准和办法。

    低保标准增加分为3个档次,如果CPI涨幅低于5%时,给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补贴不超10元;涨幅在5%和8%之间时每人每月增加补贴不超17元;在8%和11%之间时每人每月增加补贴不超24元;在11%至15%时每人每月增加补贴不超32元。

    根据对前3个月全省CPI的测算,海南决定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进行补贴,给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补贴24元。但由于7月份起该省已分别为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增发补贴15元、10元,因此,9月份起将为城市低保对象分别增加补贴9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增发补贴14元,发放补贴工作将于9月上旬展开。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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