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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缴费9月20日截止
不及时办理将影响医保待遇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8年9月8日 8:13

  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 华建平 陈海永)今年我县实施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增加了政府补贴幅度,增加了门诊待遇,提高了住院报销待遇。从10月1日起,到定点医院看门诊,医院会直接按医保规定结算,个人支付部分费用就可以了。昨天,笔者从跃龙街道社区管理科获悉,城区有相当部分居民和在校学生还未参保,2008年度的参保缴费截止日期是9月20日,要参保的居民请务必抓紧办理。
  有些居民可能不清楚新政策的情况,认为城镇居民医保与商业保险是一样的,保了商业保险就不必参加此项保险,并不知道这是政府负担大部分经费的社会福利项目。有些居民因为联系电话和住址的变更,社区无法直接告知其本人,因此初步统计城区12个社区还有2万人左右未参保。
  要参保的居民,在9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即可,县内在校学生由所属学校负责办理。保费为成年居民300元,其中老年居民200元,未成年人50元;符合条件的特困居民由政府买单。去年已参保的居民只需带医保卡,新参保的居民随带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近照2张去办理。
  按照政策规定,超过期限参保的,手续要到医保中心办理,待遇要过6个月后才能享受;没有连续参保的人员所享受的待遇也会比连续参保5年以上或10年以上的人员低3—10个百分点。
  如果您身边有符合条件的居民,请及时通知他们到县医保中心或各社区了解相关政策,切莫错过有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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