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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新闻网讯 (记者
水玲玲)记者日前从县民政局获悉,为减轻因副食品价格上涨给城乡低收入生活困难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我县今年第二次对全县各镇乡(街道)的城乡低保对象增发物价补贴,将面向11830名困难群众发放基本生活物价补贴资金384974元,并相应增加各镇乡(街道)2007年度“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支出指标,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据悉,此次基本生活物价补贴的对象为全县在册的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人员。补贴标准在今年上半年一次性发放60元的基础上,对全县城镇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增发上半年的动态物价补贴,年终将根据低收入群体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指数统一核实补贴。各镇乡(街道)将县级下拨的和本级应负担的副食品价格上涨补贴资金按专款专用原则,在发放低保金时一并发给,确保9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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