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专题| 网视| 概览| 政务| 教育| 文艺| 文学| 乡土| 乡贤| 百姓事马上办| 房市| 生活| 情感| 图片| 游戏| 音乐| 幽默| 旅游| 企业| 招聘| 办事| 论坛
新闻热线:0574-65510000
新闻传真:0574-65577900
邮箱:nhnews@cnnb.com.cn
当前位置:宁海新闻网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 正文
     高级检索
 
攀枝花灾后农房重建 明年9月15日前全面完成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8年9月7日 12:17

    昨(6)日,攀枝花市出台《关于“8·30”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把灾后农房重建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遵循“农户自建、政府救助、社会帮助”的灾后重建方针,在明年9月15日前,全面完成因灾倒塌和严重毁损农房重建任务。

    同日,攀枝花市委、市政府灾后农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统一指挥全市的灾后农房重建工作。

    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今年9月15日前,各区县完成因地震倒塌和严重受损农房的摸底调查和审核上报工作,9月底以前完成农房恢复重建规划,10月15日前各区县完成住房倒损农户的过渡安置工作。2009年春节前,非重灾乡镇全部完成农房重建任务,重灾乡镇完成50%以上。2009年9月15日前,全面完成重建任务。《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灾后农房重建工作作为当前抗震救灾工作中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来抓紧落实,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民政、财政、国土、建设、农业等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重建审核、补助发放、选址规划、建材物资供应等相关工作。要建立完善的农村房屋档案,做到“一户一表一卡一证”(建房审批表、建房登记卡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乡镇要建立恢复重建花名册,区县要建立农房重建户台账。

    《指导意见》就政策扶持、物资保障、技术指导等方面也做出了要求。政策扶持的总体原则执行国家 “5·12”汶川地震的补助政策;对重建急需的砂石等建筑材料生产给予一定政策扶持,确保供应和物价基本稳定;组织干部和专家深入乡镇村组,指导受灾群众的灾后农房重建,并发动群众生产自救。

来源:四川日报
    上一篇:转变职能 提高效能——从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看中央政府机构改革  2008-9-7 12:15:21
    下一篇:防止钻程序的空子  2008-9-7 12:18:49
背景色 fff2e2 f3ffe1 f0f2fe feffe6 】 【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宁海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原创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宁海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宁海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宁海新闻网)”的作品,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宁海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宁海新闻网联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宁海县新闻中心 版权所有 中国宁波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 网络支持
Copyright(C) 2003-2008 www.nh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实名:宁海新闻/中国宁海 URL:nhnews.com.cn / nhnews.cn
浙新闻办[2003]5号 浙ICP备05024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