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 王先生:兴宁南路旁兴宁菜场楼上“海宁音乐慢摇酒吧”,凌晨二三点钟,音乐声、唱歌声还很大,让附近居民不堪其扰,请有关部门管一下。
县环境监察大队答复:经我局监察人员现场查实,兴宁南路旁兴宁菜场楼上“海宁音乐慢摇酒吧”未采取任何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我局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已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