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掏耳朵掏出纠纷 |
| 客户店主各执一词 县消协称应协商解决 |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8年10月16日 16:47 |
宁海新闻网讯 10月15日,市民杨小姐向百姓热线投诉,称14日下午在东海路一家理发店洗头时,在掏耳朵的过程中,被帮她洗头的店主挖伤了耳道,要求店主赔偿未果。而理发店店主刘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当时的确帮杨小姐掏过耳朵,但杨小姐的耳朵是不是她掏伤的,缺乏直接的证据,因此她不能给予赔偿。 据杨小姐说,10月14日下午3点半左右,下班回家的她打算洗个头,就走进了东海路这家理发店。当时由店主刘某给她洗头并掏耳,在掏杨小姐的右耳的时候,杨小姐感到了一阵疼痛。于是她叫刘某不要太用力。回到家后,杨小姐的家人发现她耳朵边上有点血,当时杨小姐也没有太在意,擦拭了一下就忘记了这件事情。谁知第二天早上醒来,她发现枕头上有不少血迹,于是赶紧来到医院检查,花了200多元医药费。记者也看到了医生给杨小姐的诊断处方,诊断结果为“右外耳道破损出血”。 记者随后采访了店主刘某。她承认当天下午是给杨小姐掏过耳朵。但她提出,杨小姐没有在当场指出她挖伤了耳朵,而是在离开这家店后,才发现自己的耳朵出血,她认为这样就将责任归结于她缺乏直接的证据,因此她不能给予杨小姐赔偿。她在与杨小姐的家人交涉时,也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县消协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类似这样的案例,消费者最好是能当场指出商家的不当行为,这样的话,店主应该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杨小姐在感到疼痛的时候,没有马上去医院检查,而是回到了家中,这样就缺乏直接有效的证据证明是店主掏伤了她的耳朵。这位工作人员也指出,作为商家,也应当多为顾客着想,最好能够协商解决此事,达成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结果。(记者 魏健) |
| 责任编辑:黄浓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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