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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个体工商户
办事程序:1、受理 2、审查 3、核准
申报资料: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名称登记的不需提交)
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屋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出租人的产权证明文件)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经营范围涉及到前置审批的,提交许可证或批文) 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代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承诺期限:承诺件 5天
收费项目:
1、开业登记费 20.0 元 2、换照费 20.0 元 3、补照费
10.0 元 4、副本 3.0 元 5、工本费 20.0 元
下载表格: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直接下载 预览
咨询电话:6520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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