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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房产登记发证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5年11月26日 13:07

  审批项目:单位房产登记发证

  办事程序:1、委托房产测绘 2、填写申请书 3、受理初审 4、复审 5、审批 6、缮证、校对 7、收费 8、发证 9、归档

  申报资料: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权利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公司章程
  单位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或房屋历史沿革证明(指历史遗存或实施规划审批前的已建房屋)
  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房屋竣工平面图及电子光盘
  房产测绘报告及电子光盘
  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竣工验收资料(不具备该资料的工业企业须提光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承诺期限:承诺件 9天

  收费项目:

  1、房屋产权登记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内)   200.0 元/宗
  2、房屋产权登记费(500-1000平方米)   300.0 元/宗
  3、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2000平方米)   500.0 元/宗
  4、房屋产权登记费(2000-5000平方米)   800.0 元/宗
  5、房屋产权登记费(5000平方米以上)   1000.0 元/宗
  6、共有权证   10.0 元/本

来源:宁海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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