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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5年11月25日 17:54

  审批项目: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

  办事程序:1、受理 2、资料审查 3、现场踏勘 4、核准 5、发证

  申报资料:

  经营场所房屋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
  经营者必须有当地常住户口
  经营者应该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出版物发行人员职业技能鉴工作开展后,负责人必须取得中级证书方可开业)
  申请报告(需加盖社区或街道公章)
  工商部门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报条件:

  1、经营者必须有当地常住户口 2、经营者应该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出版物发行人员职业技能鉴工作开展后,负责人必须取得中级证书方可开业)3、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期限:承诺件 5天

  下载表格:浙江省文化经营(服务)申请表 直接下载 

  咨询电话:65206657

来源:宁海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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