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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5年12月2日 15:06

  审批项目:集资房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办事程序:1、受理 2、勘查 3、核准 4、发证

  申报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表
    身份证复印件(分家须有分家析产书、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单位总证
    集资建房审批表
    契税发票复印件
    购房发票复印件

  承诺期限:承诺件 20天

  收费项目:

    1、土地登记费(用地100平方米及以下)   13.0 元/宗
    2、土地登记费(每超过50平方米加收5元,不足   0.0
    3、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最高不超过   0.0
    4、土地登记费工本费   20.0 本

  下载表格: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直接下载    预览 

  咨询电话:65206695 

来源:宁海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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