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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地上定着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5年12月2日 14:57

  审批项目:无地上定着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办事程序:1、受理 2、勘查 3、核准 4、发证

  申报资料:

      被抵押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抵押的须注明具体抵押地块)
    抵押贷款合同
    抵押物清单
    贷款协议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证明书
    个人的须提供家庭成员同意抵押意见证明
    有关批准文件(限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

  承诺期限:承诺件 3天

  收费项目:1、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工本费   10.0 本

  咨询电话:65206695 

来源:宁海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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