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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转让核准申报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5年12月2日 14:45

  审批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转让核准申报

  办事程序: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核准。

  申报资料:

    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转让核准申请表;
    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者有效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身份证);
    拍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拍卖主持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拍卖合同;
    共有人、抵押权人等有关各方同意处置的书面意见;
    土地、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或相关登记资料(已抵押登记的);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地上有房产的);
    政府改制批文;
    司法裁定书或房地产处分决定书(司法裁定处分的);
    土地评估报告或补办出让受理单(涉及划拨土地的);
    拟拍卖地块的有关情况资料;
    董事会、股东会等同意处置的书面意见(公司制企业);
    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申报条件:

  下列情况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经核准可进行公开拍卖或者招标: 1、司法裁定要求以公开拍卖(招标)方式处置的; 2、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变现的; 3、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向社会或内部职工以公开方式竞买的; 4、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确有必需,要求以拍卖(招标)方式转让房地产的; 5、其他法律法规允许拍卖(招标)的房地产。

  承诺期限:承诺件 10天

  下载表格: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转让核准申请表直接下载    预览  

  咨询电话:65206695 

来源:宁海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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