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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5年11月25日 17:46

  审批项目:建设项目用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办事程序:1、申请; 2、受理; 3、现场踏勘; 4、审核审批; 5、出具预审意见书。

  申报资料:

  申请预审的正式文件。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当包含土地利用的章节,内容包括规划选址情况、用地总规模和用地类型、补充耕地资金落实等)。
  规划选址意见书。
  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拟占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土地的,还应该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期限:承诺件 20天

  咨询电话:65206695  

来源:宁海县行政服务中心
    下一篇:建设项目用地(分批次或单独选址项目)  2005-11-25 17: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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