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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5年12月1日 14:36

  审批项目: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

  办事程序: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发证

  申报资料:

  书面申请书
  《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资源限额申请报表》3份
  经营单位或个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来源的证明

  申报条件:

  1、遵守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关心和支持野生动物保护事业2、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资源来源符合国家规定 3、依法按时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4、自觉接受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5、建立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统计制度 6、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承诺期限:承诺件 7天

  咨询电话:65206660 

来源:宁海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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