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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5年12月1日 14:10

  审批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

  办事程序:1、村委会申请 2、县行政服务中心委托窗口受理 3、水利局派人现场踏勘、征求乡镇意见及资料查验 4、书面批复 5、委托窗口发送批文

  申报资料:

  申请书
  建设地点涉及第三者利益关系的,应提供第三者相应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协议)

  承诺期限:承诺件 5天

来源:宁海行政服务中心
    下一篇:水利工程建设开工报告审批(施工许可)   2005-12-1 1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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