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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许可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5年12月1日 14:01

  审批项目: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许可

  办事程序:

  1、申办者提出申请 2、县行政服务中心委托窗口受理 3、水利局审查 4、现场踏勘 5、批复(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书面批复) 6、委托窗口发证

  申报资料:申请书

  承诺期限:承诺件 10天

来源:宁海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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