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在海塘上破塘开缺或者新建闸门
办事程序:1、申办者提出申请 2、县行政服务中心委托窗口受理 3、水利局审查 4、现场踏勘 5、市水利局审查(一、二级海塘) 6、批复(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书面批复) 7、委托窗口发证
申报资料:
申请书 工程建设方案
承诺期限:承诺件 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