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办事程序:1、申办者提出申请 2、县行政服务中心委托窗口受理 3、水利局审查 4、现场踏勘 5、批复(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书面批复) 6、委托窗口发证
申请书 建设项目所依据文件 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
承诺期限:承诺件 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