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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取水许可证(预申请)
办事程序:1、申办者申请 2、县行政服务中心委托窗口受理 3、水利局审查 4、批复
申报资料:
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预申请书 项目建议书的简要说明 取水工程取水量保证程度的分析报告
取水水源已开发利用状况及水源动态的分析报告 当取水许可预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它文件
取水和退水对水环境影响的分析报告。需要取用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应附具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联合兴办取水工程取水的,还应附具由联合兴办人出具的取水申请人委托书。
承诺期限:承诺件 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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